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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恨

作者/来源:互联网络 文章编辑:steven 添加时间:20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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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可憎的物,你不可带进家去(申七:26)

  爱与恨是两种强烈的情感。神向我们所要的,是纯洁不杂的爱,不容许搀有任何别的东西。

  神对于我们的爱,也是纯全的。“耶和华专爱你们…只因耶和华爱你们”(申七:7-8)。

  我们生活的世界,没有甚麽是纯的,必然带有一些杂质。人与人的关係,也是如此,多少总有彼此利用的成分,或附带有甚麽条件。因此,人间的关係,很少持久不变的。但神爱我们不是这样,完全是为了我们的好处。

  人不专一信靠祂,所以不能了解神的心意,以为神的要求是过分的。

  神吩咐他们,征服了应许之地以后,要持守圣洁,甚麽都不要沾染。人的理性会说:“物质的东西是中性的,所以是无罪的,用之于恶则为恶,用之于善则为善。不拿来利用,岂不是可惜?”掳掠了当地人所造的偶像,以为是人手所造的,谁都知道它不是真神,又有艺术价值,何不保存起来,作装饰的用途?起初或者没有问题,但久而久之,会变成崇拜的对象。因此,神警诫祂的子民:“可憎的物你不可带进家去;不然,你就成了当毁灭的与那物一样。你要十分厌恶,十分憎嫌,因为这是当毁灭的物”(申七:26)。

  不可带进家去,是要完全分别,不可给魔鬼留地步。神不必说:“不可向仇敌投降!”那是谁都知道的事;但是把当毁灭的物带进家去,慢慢就会带进心里,成为网罗,使人陷在其中,终于违背神,而惹神的忿怒。

  神要祂的子民,与迦南地的人民分别,是因为爱他们;不愿他们跟从迦南人崇拜偶像,以至灭亡。信徒不加警惕,留下罪的根源,就必要受害。

  属神的人,最大的福分,是神的同在,所以能得胜仇敌。神曾应许亚伯拉罕说:“我是你的盾牌,是你极大的赏赐。”(创一五:1)那是因为亚伯拉罕拒绝了所多玛王的引诱,不跟他建立关係,不接受他的财物。如果他接受了,就是不分别为圣,看来是非常有利的,却必然失去了神的保守和赐福,反而成为当毁灭的,是最大的损失。

  金银要厌恶,财物要憎嫌,只爱神,存心讨祂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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