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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会史略》目 录

自 序

第一课 保罗与初期教会的奠立

第二课 君士坦丁与帝国教会的形成

第三课 奥古斯丁与正统教义的建构

第四课 方济各与中世纪修道主义的变革

第五课 马丁路德与宗教改革

第六课 加尔文与更正教神学思想

第七课 斯理与福音主义


第八课 李文斯敦与海外宣教

第九课 穆德与普世合一运动

第十课 司徒德与福音派教会的发展

参考书目

基督教会史略(上)

作者/来源:梁家麟 文章编辑:南山 添加时间:200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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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序
  
  (一)说故事的艺术
  这是一本关于教会历史的书。我不能说它是简史,从篇幅上说,二十余万字不算太简;但(也了是通史,它覆盖的范围并未包罗致会历史的所有相关事件。它却是一本教会史略:就是略去了作者个人认为不是最重要的人物和事件,而将最具代表性的选择地铺陈出来,读读者对二千年的教会历史有一个蒙太奇式的综览。
  写历史便是说故事。史学工作者将大堆零散的资料拼凑起来,为又赋以一个因果式的辑序列,证明甚么因素促成某事件发生,这事件又如何成为其他事件的促成因素。作者要是不说故事,读者看到的便只是资科集或大事年表了,如儿自然是枯燥乏味的。不过故事要说到怎样的详细程度,却不容易拿捏得准确。说得太简单读者,根本体会不到个中的错综复杂、离奇曲折,不易发现趣味;话得太详尽,读者的耐性可能不够,还未看出线索便已感到腻烦。我希望这里所说的故事是详略项中的,它不会简略到像是一本笔记下纲成历史小常识,但也不至於详尽到使人掷卷而去。我的决定是:宁可少提人物和事件,但凡提到的便将之讲解清楚,务使读者就其读过的人物和事件而言,都能算已进入情况,要是他还想再进一步研究,他可以阅读一些相关的专著。所以,这是一部共一讲的专题叙述。
  作为一部教会史略,必须使所选择述说的课题具有代表性,可以覆盖历史的大部分时空与内容。在此我不敢说所选择的已是最允当的,但这十个人物和课题却是经过一番考量才挑选出来的。就人物言,它包括了使徒、世俗君王、神学家、修会创办人、两位宗教改革者、奋兴运动家、宣教士、合一运动的推动者和福音派领袖。就事件言,它包括了福音在初期教会的传播、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的转变、教父教义与神学的莫立、修道主义运动、宗教改革及更正教两大传统、奋兴运动、海外宣教运动、普世合一运动和福音派运动。就涵盖的内容含,它包括了教义、礼仪、教制、政教关系、属灵神学、神学派别、宣教事工、福音机构等各个层面。按照十个专题的格局,我想该不会有甚麽重大的遗漏,而已选择的亦有其不可替代的位置。
  明显地,我的选择是以个人及认定的读者对象的信仰身分为依据的:找们都是基督教的西方教会的更正教的福音派信徒。要是你不属於这个传统,觉得其中某些篇幅与你无关,读来格格不入,我为此深表抱歉。毕竟读教会历史的其中一个目的,是寻索自己的信仰谱系,发现自己的信仰身分。里外有别不仅是无法避免更是理直气壮的。
  我希望这本书能为那些意欲认识教会历史、而又对坊问现有通史室而却步的人,提供一个较为简略、集中的选择;特别是为那些无意钜细无遗地知道所有资料,却想对与己相关的人物和事件有较深入认识的人,提供一个入门的捷径。读完这本书的人,不会认识二千年教会历史的每个环节,但应该能够认识到教会历史的来龙去脉。我相信,只要伴着一本好的历史辞典或百科全书〔陶理主编、李伯明等译的《基督教二千年史》(香港:海天书楼,1997)是上佳的选择,以备碰上某个名词时翻阅,这本书便可以成为一本实用方便的中文教科事。我求上帝在华人教会使用这本书。 


  (二)好事多磨
  能够完成这本书,心中有说不出来的感恩与快慰。
  1996年,杨牧谷博士邀约我为[21课程]开设一科教会历史,预先声明是为平信徒而设的,故在知识性之余,得兼顾育用性与趣味性。杨博士并为科目凝定,[改变教会的十人十事」此题目。对我而言,这实在是过大又过难的挑战。在神学院教授教会历史超过十年,从来都不用考虑实用性与趣味性的,毕竟它不是实用神学的科目,能否应用端看同学们自己的造诣:再说上历史课的人都得有心理准备:历史就是沉闷的学科,要在这里求趣味,不啻是缘木求鱼了。
  已不记得为甚麽会答应作此尝试,也许是自恃对科目略为熟谙,以为只要添油加醋,总会弄出一盘不坏的莱出来吧!但在著手备课时,才发觉真的是举步为艰。原来把一个题目说得浅白简约点,并非仅是用浅白简约的话来说一遍,而是要经过大量的剪裁整理,其中去掉什么、保留甚么,仿佛是一个又一个的实存抉择,令我恒常处於怖僳和焦虑中。而上课是另一个极不愉快的经验,那些[督学]不断告诉我这样不好、那处待改变,教人困惑非常。我曾在上了两等课後跟杨博士说,乾脆把课程停掉算了,反正对我而言,这已证实是一场失败的实验。人过,在他亦题亦友式的规劝下,我还是硬著头皮贯彻始终,完成整个课程的教学。
  将讲授笔记整理成文字出版,是另一个噩梦的开始。按照原来的计划,有同工会将我的课堂录音与笔记整理书录,我只要将之润饰一下,便可付梓,不费很多工夫。但如前所云,在每讲两小时的授课限度内,要决定说甚麽、不说甚么非常不容易,但含混过去却不困难,反正听课老的耳目不会太清明;但要写成文字,便发现其中漏洞百出,许多历史事件的始末缘由,若不交代清楚,读者便茫无头绪,不知其所以然。故此,在修改同工为找整理的讲授笔记的第二讲时,我便已决定几乎得将所有内容重写,至少是重新整理演绎。对文字膜拜迷信的我,认定任伺发表的东西,都得严肃认真处理,对读者负责任。结果每讲都用上十四个工作天以上的时间来撰写,旷日持久。
  浩劫并未因此结束。1997年中,由於在神学院的职务调动,搬迁了办公室。在拆装电脑的过程中,不知怎的竟然损坏了硬蝶的某处,整个课程的文字当无法开读,十余万字毁诸一旦,而我一向又没有拷贝副本的习惯,於是乎除了已交稿的四章外,馀下的必须从头做过。面对这个残酷的事实,个中滋味就不用提了;总之不管[更新资源]的同工如何催促,我都提不起劲重做一遍;[守丧]两个月後,整理心情,执笔撰写同样是耽搁甚久的两本书及几篇论文。直到今年四月,在完成了关於农村教会的一本书後,才从头收拾旧山河,把这本充满恩怨情仇的小作赶出来。读者或会发现有四章的详路结构与其他不同,这是因为它们是属於不同时期的作品。
  屈指一贯,这本书伴随我两年时间,成为多个夜晚做噩梦的上佳素材。
  好事多磨,我只盼望这本多磨的作品,能为教会和学界多作好事吧! 


  (三)无尽感谢
  最後,得在此表达一些个人的感谢。谢谢杨牧谷博士,是他的错爱与鼓励催生了这本书,并让我经历了希伯来书十二章11节的教训:「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胡玉藩、伍美诗等同工的初稿整理,虽然泰半没有采用,但还是为我带来了方便;[更新资源]李玉霞姊妹多番给我[最後]期限,令我既惭愧又感激。谢谢我的秘书江培薇小姐,她在协助我处理各样事务之馀,也给我挡住许多[讨债]的电话,让我有较清洁的良心面对工作。当然不可不提的是吾妻柳萍,她在减免我在家庭中所得承受的压力的同时,还不必要地分担我在工作中所承受的压力,这里谨致万分歉意。
  我的祷愿是:上帝容许我在退休之年,撰述一部以华人的观点为主导的教会通史。
  
                                                     梁家麟
                                                  1998年6月6日

    第一课 保罗与初期教会的奠立

 
  I.引目一:何谓十人十事?
  教会历史是一道漫长的河流,前浪带动後浪,後浪推拥前浪,所有事情都是互相紧扣、互为因果的。没有任何事件能孤立於历史之内;也没有任何人能独自做其[创世英雄];每个人都是首先承继了无数前人的成果,又依循著有形无形的传统,然後才能对他所处的时代有所言说及作为。个人与传统於此是密切相关的。
  这课程的题目是[基督教会史略:改变教会的十人十事]。它要讨论的不是十个特立独行的人或是十件孤立事件,乃是要研读二千年教会历史中较具代表性的十个人和事,他(它)们见证著不同阶段的历史发展,甚至标志著历史的某个分水岭。因此,在这课程中,我会以描述十个有血有肉的历史人物的生平事迹为进路;继而借助这十个人物所做的事,以小喻大,藉此说明二千年来教会发展的主要脉络。换言之,我既讲述十人十事,亦同时兼顾到教会历史的概要。这样的课程设计无论对初学者或教师来说,都是颇有难度的。要在材料的详略之间作出平衡,既勾勒整个历史大纲,又清楚说明个别故事,当然是我的责任,我定会尽力撙节兼顾;不过,你们过人的智慧与努力是我的信心所由寄处,也是我敢於这样尝试的原因。
  还得补充说明的是,我虽然以[十人十事]为题,但在这个课程里,明显地[人]比[事]来得更重要。因为人一生几乎不可能只做一件事,或只有一桩事值得提及:就如保罗毕生可资讨论的事,便远远不止一件。所以,我们毋须太过斤斤计较[十事]是具体指哪十件,了解每讲的讨论中心才是更要紧的。
  在第一课,我们将研读保罗与初期教会的建立。一方面,我会缕述保罗的生平事迹(他是这一课的领衔主角);另一方面,也会全面地讨论第一世纪基督教的发展梗概。由於本科不是[保罗生平]或[新约历史],而是[教会历史],故我们关注的重点其实不是保罗这位圣经人物,而在於第一世纪的教会历史。那麽,举凡此时期与保罗相关的事情,都得通遍浏览,不能只集中缕述他的宣教事工,又或者只讨论他的文字工作。保罗只是帮助我们进入历史场景的引子而已,他是我们用以贯串第一世纪教会各种情况的焦点人物。 

  II.保罗生平
  1.保罗生平简介
  有关保罗的生平,舍薛勒(John Ziesler)的《保罗的基督教》( Pauline Christianity)很值得推荐。这本属於[牛津圣经丛书](Oxford Bible Series)的小书,除让读者了解保罗的生平事迹外,也将一些近代有关保罗的研究与争论,清楚地介绍出来,对我们进一步研究此题目,甚有帮助。
  A.信主前的保罗
  保罗的籍贯是基利家(Cilicia,位於今日土耳其境内)的大数。基利家是当时罗马帝国所建立的一个省份,大数是它的省会。在保罗时代,基利家的大数是一个说希腊语的城市。早於波斯统治时期,它已经是基利家的省会。大数曾一度沦陷於马其顿亚历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 356BC-323BC)之手;主前67年,罗马帝国吞并今日的土耳其。主後47年,罗马凯撒大帝(Gaius ulius Caesar, 102BC-44BC)曾出访此地,当地人为了向他献媚,乃特别将这地方易名为凯撒城(Juliopolis)。
  保罗是犹太人,属便雅悯支派。当时[犹太人]具有两个不同的含义:其一是从血缘上说的,其二是宗教上的定义;後者指的是人透过信奉犹太教,而成为宗教意义上的犹太人。保罗不属於後者,他是血统纯正、如假包换的犹太人,圣经特别强调他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腓三5)。从当时犹太教的各个派别来区分,保罗是热心的法利赛人,在信仰上笃信犹太教,在实践上则贯彻犹太教的律法。
  从加拉太书一章14节及腓立比书三章5节的描述看,当保罗回顾过去的犹太教生涯时,仍有掩饰不住的自豪感。不少学者及基督徒都有一个美丽的误会——因著他在罗马书七章18节中的一句话:[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便断定他对过去深感罪疚,像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一样,常常自觉罪孽深重,达不到上帝所定的标准。这是与事实不相符的!保罗在信主以前,是个良心清洁、毫无罪疚心理的人,他甚至自称为无可指摘的呢!所以,罗马书第七章的一段,肯定不是他信主以前的写照。保罗是在接受了耶稣基督为救主後,才发现他自身存在的问题。但对大多数人而言,他们都是先带着自身的问题,然後寻找基督教的答案。譬如,他们空虚寂寞,所以希望耶稣基督是知心朋友;他们缺乏别人的关心和了解,所以希望耶稣基督是最好的辅导员……。他们期望基督信仰能适切地解决现有的个人问题。这个期望虽然稍嫌自我中心,也不能说有甚么不对。但是,倘若他们把自己的需要看得太重要,甚至凌驾於上帝之上,自己就变成他们心中的[上帝];那么,上帝只能按照他们的心意而存在罢了。他们要求的是一个为个人[度身订造]的信仰,而非原装正版的基督教。极端地说,要是基督教有某些不符合个人兴味或需要的教义内容,有人便会不惜将之放弃或扭曲。反观保罗,他是首先认定基督教为答案,然後以此对照自己过去的生活及今天的生命;当他发现自身有些地方与基督信仰相冲突时,便确认这是现今他要解决的问题,正如他在腓立比书三章7节所说:[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 。保罗绝不如我们先有问题,然後找答案;他是先有答案,後有问题的。
  保罗从前曾热心迫害基督徒,这在他而言是无可厚非,甚至是无可指摘的。因为,按申命记二十一章23节所言,被挂在木头上的是被上帝咒诅的人;耶稣基督既然被挂在木头上,他就是被咒诅的。被上帝咒诅的人怎么可能同时是弥赛亚呢?任何人若宣称耶稣是弥赛亚,他便是[亵渎上帝]。保罗相信,他之所以迫害那些[亵渎上帝]的人,不过是在[替天行道]罢了,这又何罪之有呢?

  B.信主後的保罗
  保罗在往大马士革的路上遇见耶稣基督,戏剧性地皈依基督,这是他人生一个重要的转捩点。他毕生以曾经亲眼见过主为荣,不断重复强调这个经历(参林前九十,十五引;单在使徒行传中,这个见证便三次出现,可见它对保罗的重要性。事实上,亲眼见过耶稣基督这个事件,不仅扭转了保罗个人生命或事奉方向,更为他加添了一个重要的身分:上帝所选召的使徒(见过耶稣基督是成为使徒所必须具备的资格),及成为他话语事奉的权威根源。所以,保罗从不认为这经历仅为看到一个[异象]而已,这是一桩[事件]:他是亲眼看见耶稣呢!
  在信主後不久,保罗有数年时间跟随们徒学习。他无缘於耶稣基督在世时与他及其门徒相遇,只在主升天後才开始与门徒来往,并跟随这班师兄们学习。他曾从亚拿尼亚学习基督教要理,又上耶路撒冷与使徒见面,逗留一段日子後,经该撤利亚返回故乡大数(参徒九)。三年後,保罗到耶路撒冷与彼得同住十五日(参加一18);根据加拉太书的记载,他曾在那里与主张基督徒必须严守犹太律法的人,发生严重的争辩,甚至要与他们划清界线。保罗在加拉太书说:[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一11-12)这句话明显是他在情绪激动时说出来的,故有相当的意气成分。事实上,保罗所写的每一句话,不可能均是由邵稣基督亲授给他的;他主要是从使徒那里领受福音的内容,因为使徒是认识耶稣基督的启示的唯一途径。不过,我们可以为以上一段经文作如此的解说:保罗强调他从上帝所直接领受的,只是『惟独恩典』这个道理,而非所有关从基督的道理。正是这个独到之见,使他与耶路撒冷的使徒产生分歧,也使他敢於对抗来自耶路撒冷的压力。
  经过数年沉潜学道後,保罗在叙利亚的安提阿开始其传教工作。安提阿是罗马帝国第三大城市,亦是商业及运输中心,那里有不少外邦人聚居;基督教能迅速在这外邦人的城中占一席位,对其日後发展有很大的帮助。必须注意,安提阿教会并不是由保罗建立的。至於这个教会是怎样建立起来的,我们已无从稽考;估计是有些安提阿人在耶路撒冷领受福音以後,折返所居之地,自行建立教会。在第一世纪有很多这样的无名传道者,他们肩负起主要的传福音工作。我们恒常夸大了使徒在福音使命上所担负的角色,但事实上,无论从人数乃至传教范围来看,无名的传道者才是真正的关键人物。这在初期教会乃至教会历史的每一个时期,都不曾例外。所以,作为[平信徒](我不喜欢这个称呼)的我们,不要小看自己的作用。
  安提阿教会发展迅速,引起耶路撒冷教会的注意;他们尤其关注这个新兴教会的信仰是否正统(这也间接说明安提阿教会是由使徒所不认识的无名传道者所建立的),於是派遣巴拿巴前去查探究竟。巴拿巴考察的结果,不但确定安提阿教会的信仰纯正,更认为它极具发展潜力,应该及时给予大力支援。他想起在大数的保罗,便特意邀请他前往安提阿,协助牧养当地教会。如此,保罗开始了公开事奉的生涯。
  保罗参与事奉一段时间後,逐渐将焦点集中於外邦人的福音工作。他被称为[外邦人的使徒],这个称谓当然是实至名归的。不过,我们不可由此推衍出一个说法,以为只有他才向外邦人传道,别的使徒便全都专注於犹太人的工作。向外邦人传道的异象,并非肇始於保罗;早於他出来传道以先,彼得已向哥尼流传福音了。彼得在约帕得见异象,上帝要他吃犹太人看为污秽之物,藉此让他知道福音要传予犹太人以外的人,自此使徒便开始向外邦人传教。或许我们可以说,保罗只是较一般使徒更为专注於外邦福音工作而已。
  许多人指出,保罗有三次向外的宣教之旅。这个说法其实是很有问题的。保罗所谓的[宣教工作],与我们今天的宣教观念相距甚远:首先,他没有接受某个特定的母会或差会差遣及支持(安提阿教会不是他的母会!),他是以[带职]的自由传道身分,自食其力地边营生、边做传道工作;他毋须向任何教会或机构述职,只在有需要时到耶路撒冷与门徒相聚及检讨事工。他是巡回布道家,过于现代版本的宣教士。其次,保罗四海为家,不停往返各地,传扬福音,建立教会,训练信徒,又协助牧养已建立的教会。他没有严密周详的行程或事奉计划,去留一切随缘,遇有需要或机会,便在某个地方多留一会,否则即转到别处去。所以,他根本没有我们所谓的宣教[行程]。第三,由於保罗没有长居之地,无法藉此分别[内]和[外],我们很难说他是[向外]宣教,亦很难界定怎样才是他的一个完整的宣教旅程,进而计算他曾作过多少次宣教之旅。第四,学者相信使徒行传所记载的,并未尽及保罗毕生所有到过的地方,故单凭使徒行传而算出他曾有三次宣教之旅,不是很稳妥的说法;保罗究竟有多少次宣教旅程,我们根本无从晓得。
  保罗曾到塞浦路斯、小亚细亚、希腊半岛等地传教。後来,他在耶路撒冷遭到迫害、被捕,辗转落在罗马官府手中;因著他拥有罗马公民身分,故被押解到罗马城中,软禁在家,等候排期受审。在罗马的[监禁]期间,保罗颇受优遇,可以在家中写信、会客,并非如我们所想象的铁窗生涯般凄苦。根据教会的传说,约在主後65年,保罗在罗马皇帝尼禄(Nero,37-68)迫害教会期间殉道。 


  III.从保罗看初期教书的发展
  在第一世纪,有三个促成基督教会建立的重要元素:一是犹太的宗教; 二是罗马帝国的统治;三是希腊的文化。我们在保罗的身上,可看到以上三种元素的一些线索。
  A.犹太人与犹太教
  1.福音首先在犹太人中间传播
  前文提到,在早期福音只在犹太人中间传播,信主的也尽是犹太人,基督教甚至因而被误认为犹太教的一个支派,称为[拿撒勒派] [(Nazarencs),犹太教在当时并非只有一宗一派,它最少包括法利赛派、撒都该派、爱色尼派(Essenes )等]。不过,我们也不能说社会人士的误会是无中生有的,因为犹太基督徒的自我理解,其实亦与这个误会相仿。他们自认直接承继犹太教信仰,仍然依循祖宗的遗存,如常到会堂聚会,并遵守一般犹太教律法。更明显的特徵是,他们仅向自己的同胞传福音,即使往外地传教,也是以散居各地的犹太人为对象。
  保罗虽被称为[外邦人的使徒],但他其实并不是一开始便只向外邦人传福音的;与其他众使徒无异,他首先也以犹太人为福音的对象。哥林多後书十一章24节记载保罗曾被犹太会堂处分,这显示他在当时是以犹太人为服侍对象,放才与犹太教当局发生直接冲突。另外,他在哥林多前书九章20节说:[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这句话可以理解为:当保罗在犹太人当中传教时,他严格遵守犹太人的律法。加拉太书一章 18至 24节说明在信主头三年里,保罗在神学立场上与使徒并无分歧,其中一个可能的原因是,他在这三年间,主要向犹太人传福音。
  综合前面的圣经资料,我们相信保罗早期是在犹太人中间传福音,後来才改变他的传教对象。至於改变的原因:或是他偶然获得向外邦人传教的机会,从而改变了个人的眼界与负担;或是由於向犹太人传福音的果效不大,被迫将目标移向外邦人。在罗马书十章11节及後,保罗指出由於犹太人抗拒福音,所以上帝将福音的思典移给外邦人:这段话既是对上帝救恩历史的一个概括性的论述,也可能是他个人事奉经历的写照。
  2. 寄寓在犹太教之内的新宗教
  基督教在犹太人中间传播,教会成了犹太教的一个新教派,正如用旧的皮袋盛载新酒一样。此时连同保罗在内,所有使徒都不认为他们信奉的是新宗教。保罗在罗马书十一章说,基督是接续犹太教的[本树],而非[接枝]或[另发新芽],他认为只有接受基督的人才是亚伯拉罕真正的後裔(参罗四及加三)。因此,基督教信仰是犹太教的嫡传正统。
  从实用主义的角度考虑,基督教早期寄寓於犹太教之内,有相当的好处。罗马帝国奉行的不是宗教自由政策(事实上,宗教自由是十八世纪以後欧美的产物。在古代,宗教从来不是属於个人的,而是群体的事情。同一个家庭或宗族的成员,只能信奉同一位神明,个别成员没有自由选择宗教的权利),但却容让受其统治的各个民族保留已有的宗教。罗马帝国深知,要强迫各民族信奉同一种宗教是不可行的,企图在信仰上一统江湖,只会为其统治带来不稳定的因素。此外,罗马人与希腊人一样,都接受多神信仰的观念,不以信奉神明的不同篇生死攸关的大事。所以,罗马政府订定了一张合法宗教的清单,容许这些宗教存在,犹太教便是其中一种。正是这样,基督教被误以为是犹太教,获得合法存在的地位。若非有这个美丽的误会,基督教作为脆弱的初生婴孩,它在第一世纪便可能立即面对被消灭的厄运,失去发展的机会。
  3.早期基督教面对的迫害
  基督教寄寓在犹太教里面,基督徒自认为正统的犹太教徒是一回事;犹太教是否接受这个姻亲,是否喜欢这位形同实异的伙伴,则另作别论了。在使徒行传里,这个问题的答案十分明显。基督教最早期面对的迫害,并非来自罗马政府,而是耶路撒冷的犹太教当局。司提反正是被犹太人所杀的,最先搜捕的基督徒。也是大祭司及公会的领袖们。犹太教对基督教非常反感,他们最难接受的是,基督徒竟然认信那被钉十架的罪犯为弥赛亚。对他们而言,基督信仰是匪夷所思,甚至是亵渎的。
  也许因基督信仰与犹太教的传统观念存在著严重的冲突,福音在犹太人中间的传播效果甚差,远远及不上外邦人。前文提及,在第一世纪,基督教首先在犹太人中间传播,早期接受这宗教的主要是犹太人,所有使徒毫无例外地均是犹太人:但到了第一世纪末,保罗的话却应验了,绝大多数犹太人都拒绝基督。那时基督教在外邦的传播。远较在犹太人本土为快,过不多时,外邦人的教会无论在质或量上,都远远超过以犹太人为主的教会。进至第二世纪,地中海沿岸与小亚细亚大概已没有甚麽犹太基督教群体了。有一个现象特别值得注意,基督教会的教父或著名的领袖中,竟然没有一位是犹太人。
  4.拉比犹太教的形成
  所谓[拉比犹太教](Rabbinic Judaism),乃是指主後70年,第二圣殿被毁後才形成的犹太教派别。拉比是犹太教的教师与精神领袖,他们透过各地设立的会堂,团聚犹太人,使犹太教传统得以延续。他们特别强调准确解释与仔细遵行律法,而对抽象的教义不感兴趣。
  在保罗信主的初期,圣殿尚未被毁,仍能维系各地犹太人的信仰,故严格意义的拉比犹太教仍未形成。不过作为法利赛人,保罗自然也受到第一世纪犹太拉比的神学所影响,他对律法的重视程度,远较礼仪为重。因此,成为基督徒以後,他最关心的是厘清律法与基督(福音)的关系。基於篇幅所限,我们在此无法详论。(有些学者认为部分保罗书信并非由保罗所写,而是保罗殉道後的产物,故在其中可以发现某些拉比犹太教的观点。我们并不同意这看法,在此也予以从略。)

  B.罗马公民与罗马帝国
  1.罗马帝国的统治
  基督教在传播之初,巴勒斯坦及地中海沿岸地区,都在罗马帝国统治之下。当时的罗马帝国雄霸天下,横扫地中海沿岸乃至小亚细亚等地。耶稣基督出生的时候,罗马帝国由该撤亚古土督(Caesar Augustus, 63BC-14AD)统治,他是一位英明有为的君主,在其统治下,罗马的威权几达顶峰。
  2.完善的法律制度
  罗马帝国幅员广大,故必须藉赖一套完善、精密的法律制度,才能有效统治各地人民。罗马帝国的政治及法律是显赫有名的。现今世界上通行的法律制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英国普通法,另一种是欧洲大陆法(亦即罗马法);後者至今仍是一个重要的法律系统。完善的法律制度,为基督教的传播提供很大的保障。特别是在初期,基督教面对著犹太公会的迫害,使徒可以寻求罗马政治和法律的保护,免去过於不公平的宗教及政治待遇。从保罗在罗马书十三章对政府权力的肯定,及他主动要求到罗马上诉等事例来看,他对罗马的法制充满信心。
  另外,不同民族的成员,可以透过一定的程序(包括用钱贿赂)加入罗马籍,成为罗马公民;保罗的父母或许便是透过这个方法而取得罗马公民的资格。晋身为罗马公民,可以拥有不少政治上的好处,例如,可以免受地方官的刑求,遇诉讼时可上诉至罗马等,这也为保罗的传教活动提供了若干的保障。
  3.宗教容忍政策
  罗马帝国对其所兼并民族的宗教,采取宽容政策,容许他们保留自己的宗教信仰及文化习俗;他们亦给予各民族相当程度的自治权。例如在巴勒斯坦地,犹太人设立一个由七十一位祭司及长老组成之最高权力议会,称为[公会] ,审理绝大部分犹太民族中间发生的案件,只是没有宣判死刑的权力。罗马帝国这种宗教与政治的宽容政策,为基督教的传播提供了较广阔的空间。
  4.帝王崇拜与宗教迫害
  罗马帝国对基督教的容忍只限於主後65年以前。在尼禄皇帝当政後(约67-68年),基督教便开始面对来自帝国政府所发动的迫害。这个政治迫害,无论从严酷程度乃至波及的范围而言,均远较犹太公会为大;并且间歇性地发生,愈演愈烈,一直绵延至第四世纪基督教成为合法的宗教为止。初期教会史是一页充满血泪的历史。尼禄皇帝对基督教的迫害可以说是基於个人的理由,他要找基督徒做他所犯的暴行的替罪羔羊;但是,继後的政治迫害,却主要是因为帝国奉行了对皇帝崇拜的政策,而基督徒拒绝遵泰而引发。在第二课,我们会再详细讨论。
  5.其他因素
  罗马帝国的统治,对基督教的传播,还有许多其他的帮助。政治统一、四境升平,是不可不提的一项。罗马帝国以压倒性的军事优势,荡平四邻势力,换取人类历史里少有的一个和平时期(称为罗马的盛平世(Pax Romana)]。政治稳定促进了贸易的发展,商旅纵横全国,政府也刻意建立很多商业城市及商道,以方便贸易进行。曾到圣地旅游的,多数都曾走过一条名为[君王大道] 的商道,这条君王大道贯通了约旦及叙利亚,是当时的交通主干线。便利的交通网络加速了福音的传播。新约书信中大部分的教会,都是以城市为名的,可见那时教会主要是位於城市的;因著商道畅通无阻,福音首先在沿商道而建的城市地区传播起来。
  罗马帝国在政治上征服了希腊,可是在文化上却反过来为希腊所征服。罗马文化主要是直接继承自希腊的,故许多人常以「希罗文化。( Greco-Roman Culture)并称之。罗马帝国长期的统治,使希腊文化普及并深入各个民族当中,这对於基督教的传播,影响非常深远。我们可以设想; 基督教作为一个民族宗教,倘若要向四周各自独立的民族国家传播,它便得跨越不同的民族、文化及语言等藩篱,这不消说是极其困难的。但如今的情形却是:本身早已希腊化了(Hellenized)的基督教,向四邻同样已希腊化的民族传播,希腊文化既成了双方的公分母,福音的传播肯定容易多了。
  事实上,大多数民族的宗教及文化均是倚靠国家机器为其屏障的,政府运用政治力量来拱卫及推销传统的宗教及文化,籍以维系该民族的精神团结。故一个民族国家在政治上败亡後,其宗教文化也往往难以存留下去。(以色列亡国近二千年而宗教文化仍妥善保存,是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例子。)罗马帝国消灭了近东诸国,今这些民族原有的宗教文化失去政治上的依恃,花果飘零,如此便腾出广阔的空间,供基督教游刃了。  最後,罗马帝国幅员广大,物资丰富,经济繁盛,导致人心败坏,贪图享乐,道德沦亡。根据考古资料可知,每个典型的罗马城市,均设有剧院、竞技场、浴室等娱乐设施,这显示罗马人是如何热衷於追求逸乐的生活。罗马帝国统治下的人民生活糜烂,道德败坏;但物极必反,基督教这个强调道德操守的宗教,对部分渴求敬虔与道德生活的人,反而有相当的吸引力。

  C.希腊语言和文化
  1.希腊文为主要书为语言
  在罗马帝国的领土范围内,希腊文化占了压倒性的优势。不同民族即使能够保留他们的方言,亦仅限於口述语,书写语言仍是以希腊文为主。故连最固执於传统的犹太人,也将犹太教经典翻译为希腊文(即旧约[七十士译本] )。保罗在耶路撒冷接受正统的犹太教育,众所周知,他在迦玛列门下受教;但作为罗马公民,保罗必曾接受异教教育,学习希腊文学等,故他可以书写流畅的希腊文。有圣经学者指出,保罗在他的书信里,援用了不少当时希腊演说家(narrators)的技巧。他的希腊文造诣大抵是相当不俗的。
  2.注重理性与知识.
  希腊文化非常注重理性与知识,尤其著重思辩,这对早期基督教产生相当的影响。在最早期,加入教会的人大多为渔夫、木匠等教育程度甚低的人,但他们却对福音的广传有很大的贡献。基督徒无分贵贱,事奉岗位亦不论高低,在上帝眼中人人平等;但是在一个著重知识的社会里,知识分子必然地受到世人的特殊重视,因为惟有他们可以用理性的方法演绎信仰、护卫信仰。保罗在教会历史中的地位特殊,而其他十二位使徒相对较寂寂无闻,原因大概亦在於此。保罗的特别之处,不在从他开展了数趟宣教旅程,而其他使徒就住手不干(他们可不会不传福音呢!),却是因著他撰写了十三封以上给教会及个人的书信。保罗是当时教会罕有的知识分子,惟有他可以用理性思辩方式,以严谨的概念将基督教信仰表达出来。这在一个注重理性与知识的希腊社会里,它所产生的影响力是难以计量的。基督教教义的形成,理性思辩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曾有人问过这样的问题:上帝为何不让基督教先在中国人中间传播,为何偏爱近东人士呢?真实的答案我当然不清楚。但按我个人的推断,其中一个可能的原因是:中国人的语言、概念,大都是诗意有馀、严谨不足的。倘若基督教首先用中文表达和传播,教义在中国文化的氛围中建立,那么基督教的教义理论,便可能会无法像今天的清楚了。基督教在第三、四世纪期间,曾经历过极其炽烈的教义争辩,教父们亟亟要辨别甚麽是正统的基督教信仰;这些辩论的精密与复杂程度,今天我们读来也感到咋舌。基督教经过希腊文化的洗礼後,得以塑造成一个清晰的、实证性的信仰(PositiveReligion),而不复是传统东方的神秘式或礼仪式的宗教(Mysticalor Ritual Religion);希腊文化对基督教的形塑,实在无与伦比。不夸张地说,柏拉图主义(Platonism)对基督教神学建构的影响,甚至比旧约圣经还要大。保罗是一位深受希腊文化薰陶的使徒,他所撰述的新约圣经,采用的不是亚兰文或希伯来文,而是希腊文。
  以上两个因素与基督教的建立有密切关系。单在保罗身上,我们便已看到它们对初期教会许多方面的影响。 


  IV.保罗与宣教事工.
  大多数人都认为保罗对基督教最大的贡献在於其宣教工作。不过,正如我在前面所说,保罗在传福音事工上的努力,在初期教会绝对不会是个独一无二的例子。无疑路加在撰写使徒行传时,对保罗宠爱有加,以最多篇幅来报道他的动向(除了稍为一提彼得和雅各外,其余的使徒连名字都不曾出现呢!),但我们可不要因此误会只有保罗才是伟大的布道者。事实上,在第二世纪时,基督教最广泛传播的地点是在东方而非西方,当中大多数实力较强的教会都不是由保罗建立起来的,甚至没有证据证明他曾踏足过那些地区。非洲的古埃及教会(Coptic Church)即是一例。由於资料不全,我们已无法追究这些教会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它们大抵是其他使徒乃至无名的传道者努力的成果吧。无论如何,在第二世纪,基督教会幅员之广,远远超过保罗的宣教行程(有传闻说马可甚至曾将福音传到印度)我们可以认为保罗是伟大的布道家,但若说他是最伟大的,看来尚未有足够的论据。
  罗马及安提阿教会等均非由保罗建立。毫无疑问,有很多无名的传道者一直在默默工作,广传福音,建立教会。使徒行传记载,初期教会因管理饭食等问题,特别挑选了七位执事来专责处理;但身为执事之一的司提反,却并非因管理饭食而死,反倒是因传扬福音才招来杀身之祸,为主殉道。可见,当时无论身乌使徒或执事的,均同心合意地将福音传开,他们没有严格的分工,也不会把宣讲的责任局限在少数人身上。

  A.注重宣教工作。
  1.巡回布道者。
  当时,传福音有很多不同的途径:首先,散居各地的犹太人每年会按时到耶路撒冷守节,他们成了很好的传福音对象及媒介,只要让他们在耶城听信福音,他们便会将福音带返原来居住的地方。其次,有一些耶路撒冷的信徒主力从事向外的传福音工作,他们被称为巡回布道者(Itinerant Evangelists),承担著四处布道宣讲的任务。此外,由第一世纪下旬开始,基督徒遭受罗马政府逼迫,信徒被四处驱散。他们离开耶路撒冷,去到不同地方,基督教亦随著他们的脚踪,流传到各处。
  在第二世纪初,由於巡布道者为数众多,对当时教会构成了难题,就是如何分辨那些是正统的巡回布道者,那些是招摇撞骗、滥竽充数之徒。在一份初期教会历史的典籍《十二使徒遗训》中,我们便看到有测试使徒与先知的真伪的规定。有趣的是,初期教会没有现今教会般浓厚的宗派观念,虽然不同地方建立了不同的聚会点,彼此没有任何行政上的联属关系,但它们仍自觉属於同一个教会:因某教会是基督的身体,而基督的身体只有一个,故信徒不能因地盘或门户之见,而分裂基督的身体。保罗不是单写信给那些由他一手建立的教会,也写信到一些他不曾牧养过、甚至不曾到过的教会,做鼓励、劝勉、警诫、责难等工作;他完全没有顾虑过这样做是否侵犯了别人的地盘,会不会冒犯了当地的监督和长老。在使徒心目中,教会只有一个,并且是信奉同一位主,无人可以将教会据为己有,视作自己的禁盈,不让别人奉基督的名介入。干涉别的教会的内务的做法,绝不限於一世纪的使徒,在第二世纪时若干著名的教父(例如伊格拿丢(Ignatius,35-107)],亦不时写信给各地教会,予以教导及提醒。那时真是一个教会、一个信仰、一个圣灵。
  2.末世意识。
  谈到宣教工作,不能不顺带一提初期教会的末世意识。早期的信徒有浓厚的末世意识,相信主会很快再来,这是促使初期教会积极从事布道的重要因素。在哥林多前书中,我们看到保罗的末世意识是极其强烈的,他甚至劝人宁守独身,不要改变自己的婚姻状况;这不是说他觉得婚姻本身有甚麽不对,而仅是从实用主义的角度考虑:既然主快回来,结束地上的一切,那结婚便是虚耗时间的无谓之举了。他说:[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林前七26)保罗认为信徒的当务之急,是积极传扬福音,其馀的想法和做法,皆是无意义的末节。他相信耶稣基督会在极短的时间内,驾云再临。末世意识推动了初期教会,积极从事宣教工作。

  B.各地教会的建立。
  1.各地会堂成为首先的传教中心
  使徒的宣教策略大抵是这样的:他们首先利用各地的犹太会堂向同乡传教:这也是环境因素使然,他们总不能在街头派发福音单张吧(虽然保罗也曾在雅典广场上宣传上帝的信息)!犹太人原本就在会堂里敬拜聚集,故会堂因利成便成了传教的中心:同样地,当信徒受到犹太教当局的逼迫时,会堂自然成了信徒首个受难地。
  2.在城市中建立教会。
  初期教会多数在城市中建立,因为城市乃人口聚集之地,亦篇商贩往来必经之途。使徒的传教活动普遍集中在各个城市,他们建立了不同的信徒群体。当时的教会模式与我们今日的有很大的差别:一来基督教尚未成为合法宗教,不能太公然地活动;二来加上福音主要在基层中传播,教会经济实力薄弱,故根本不可能建筑宏伟的教堂。信徒仅在家庭中举行聚会,聚会场所不会很大,能挤上数十人便很不错了(那时举行聚会尚要兼顾与会者的膳食)。由於一个聚会点所能容纳的人数有限,一旦信徒人数增多,便要增加聚会点;放在同一个城市,往往有一个以上的聚会点。它们彼此间未必有行政上的统属关系,但信徒在意识上却清楚知道,他们是同属於一个教会,不分宗派,亦无山头派别。保罗在书信中,恒常提到他是写信给在某个城的众教会的,例如:「保罗和兄弟提摩太,写信给在哥林多上帝的教会,并亚该亚遍处的众圣徒。(林後一1)。
  3.建立以监督与长老为主的领导层。
  使徒一旦在某个城市里成功发展、建立聚会点後,便立即对新葡展开栽培工作,巩固他们的信仰,并奠立教会的各项事工的规模。过了一段时间後,他们认为时机成熟了,就在信徒中间选立一些有管理及教导恩赐的人,按立他们为监督(主教)或长老,让他们可以接续教导及牧养信徒的工作;然後使徒便可以安心离开当地,到别处开拓新的传教工场。使徒为地方教会建立了以监督与长老为首的领导层。我们在保罗的教牧书信里也看到有关这方面的教导。在第二世纪使徒尽皆逝世以後,各地教会以主教为首的领导层,便全面肩负起掌舵的任务。他们且成了使徒的官方接班人,拥有正统信仰的唯一诠释权,藉此判定真理与异端。
  4.教会的礼仪。
  正如前文所述,教会在第一世纪时主要在犹太人中间传播;但到了一世纪末,犹太人教会却逐渐过渡成为非犹太人的教会。
  因篇幅所限,有关教会的崇拜礼仪,这里不能详论。按第二世纪的一位教父游斯丁(Justin,165殉道)的记述,我们可以知道主日崇拜的仪式包括了读经、讲道、祈祷、圣餐、奉献等。除了没有唱诗以外,大抵与今天更正教的崇拜无异,都是以宣讲上帝的话语为主,礼仪的成分并不强。
  至於圣礼方面,水礼与圣餐是最早期执行的两个礼仪,较後的有悔罪礼与告解礼。今天有不少关於水礼的神学论争(譬如说,究竟该用浸礼还是洒水礼的问题),只要我们回到教会历史,以事实来评鉴之,便可厘清真相。初期教会的信徒,要是条件许可,多数是在河边接受水礼的。不过,这与其说是由於他们偏好浸礼的形式,不如说是为了方便的缘故,因为既然有现成的水源,又何须另外找水来施行圣礼呢?但是我们要留意,巴勒斯坦地的河流甚少,大部分地区都是难以在邻近找到河流的。这从约翰福音四章耶稣在叙加城外的雅各井旁与撒玛利亚妇人谈道中可见一斑,妇人误会耶稣所谓的[活水]是指河流,便说当地根本没有活水,否则他们的祖宗雅各就不用千辛万苦地挖口井,留给他们使用了。
  也许有人说:信徒可以在教会或家中挖凿浸池,专供水礼之用啊!这说法在当时是匪夷所思的。教会基本上是以家庭作为聚会地点,并无宏伟的礼拜堂,也无法挖凿大型的浸池以供浸礼使用。这除了是建筑上存在的困难外,也是因著在巴勒斯坦,水是非常珍贵的资源,要打满一个可以让身高五尺的成人全身浸入的水池(不论如何设计),所需的水大抵便足供一个五口之家整个月的用度。而在主後70年以後,教会遭受罗马帝国逼迫,被迫转移到地下聚会,就更不可能广泛地公开施行浸礼。考古学家在近东发现了早期家庭教会遗下的好些浸池,阔度大概有二、三英尺的直径,但却极其低浅,即使灌满了水,水深也仅及人的脚踝而已。这样的浸池根本无法叫人全身浸入,只能用来盛回洒水礼用过的水。所以初期教会普遍采用洒水礼的形式,是无可争议的。今天我们可以在神学上辩称侵礼更符合与基督同死的含义,并且坚持全身浸入的形式:但要说『水礼』一词就其字义自是指浸而非洗,所以使徒及初期教会必然采用侵礼云云,就是胡说八道的。他们根本没有我们今日的字义执著与神学关怀呢!

  C.西方教书与东方教会.
  1.福音最主要的发展地区在东方
  我们常常会听到[西方教会]及[东方教会] 这个分类。在罗马帝国时代,西方教会指的是意大利半岛以西的地区,如今日的法国及西班牙,以至地中海南岸的北非;东方教会则指意大利半岛以东的地区,如希腊半岛及小亚细亚,整个近东,乃至埃及。那时候,西方大多数地方均属蛮夷之地,文化非常落後(罗马在军事和政治上强盛,但文化却颇为落伍。今天的法国、德国等地,在当时全由半开化的蛮族所盘据),东方许多国家则为文化的发源地,包括小亚细亚、巴比伦、波斯等。保罗主要的传教地区是在东方而非西方,初期教会也多是在东方拓展它的传教工场。东方有很多古老民族和文化,基督教便是在这些民族中间流播;经过二、三百年的努力後,这些地方逐渐建立了具影响力的基督徒群体,例如亚历山太、安提阿教会等。亚美尼亚全国皈信基督教,较罗马帝国在君士坦丁(参第二课)领导下接纳基督教为合法宗教还要早。并且,这个国家一直播奉基督教,直到如今。
  不幸地,在第七世纪,由於伊斯兰教的崛兴与扩张,大部分东方的基督徒群体纷纷落入伊斯兰教徒手中。伊斯兰教徒仍然容许这些基督徒群体存在,只是禁止他们组织传教活动,亦断绝教会与外界的联系。平情而论,伊斯兰教对基督徒是颇为宽容的,至少比基督教对待其他的异教要好得多;所以在与外界中断关系这么多年後,这些小教团仍然可以保存下来。今天我们提及基督教,大多只想到天主教、更正教及东正教三个传统:但事实上,在今天的叙利亚、约旦、亚美尼亚,甚至伊朗、印度,都存在著一些与上述三个主流传统无关的基督徒群体。这些遗世独立的基督徒群体,已变成了不折不扣的民族宗教,保存著独有的礼仪与属灵传统。
  2.不同的传统文化。
  由於基督教首先在东方传播,而东方又属传统深厚的民族:所以,基督教就著当地的传统文化,发展出不同的思想、礼仪习俗。
  这里我们无法细说不同教会的不同传统模式;只须知道多元化是自初期教会以来,便存在著的事实,就已经足够了。教会的普世性与大公性,与其多元化是不相冲突的。我们可以执著并坚守自己的传统,却须具有广阔的胸襟,去理解并欣赏上帝在不同的民族与文化中的带领,从而发现教会的属灵遗产原来是如此的丰富。
  另一件值得一提的事:虽然最多使徒聚居的耶路撒冷教会,在最初数十年间,扮演著领导各地众教会的角色;但并无证据证明,当时各地教会存在著任何行政上的联系或权力上的隶属关系,使徒是以他们个人的权威而非组织上的位置,获得各地教会的顺服。在使徒尽皆离世以後,耶路撒冷教会的超然地位便告失去;而在耶稣撒冷城被毁、信徒被赶散後,这个基督教发源地的象徵性影响力亦不复存在了。各地的基督教会大致上是各自独立且平行地发展的。它们在真理上必须固守使徒的传统,维持合一;但在礼仪及其他信仰的表达上,却用不著事事与人一致,亦没有任何外在的权威规范著它们,迫使它们与人同步。所以,不同地区的教会,可以自由地按著信众的民族与文化特色,发展出它们的礼仪与属灵传统来。

  D.众教会间的关系。
  不同地区所建立的教会,彼此之间存在著怎样的关系呢?
  1.各地区平行发展,并无相互隶属。
  初期教会的传教工作,并无任何策略或组织,纯粹由基督徒自发地推动,各地区的教会也是自发建成的。它们与耶路撒冷教会维持一个平行的关系,互不隶属。方是时,教会乃处於半合法的位置,根本不可能有一教会设计出有系统而具规模的宣教计划,从而拥有领导地位:而使徒行传及保罗书信显示出,即使是耶路撒冷教会,亦只是一个力量非常薄弱的群体而已,它甚至需要接受其他教会的周济呢(保罗曾为耶路撒冷教会募捐赈灾)!事实上,由於初期教会的信众大多为妇女及奴隶,经济能力有限,各地方的教会也不见得富裕。要是教会有充分的能力支持宣教事工,保罗也毋须放弃自己的权柄,不靠福音养生,而自食其力了。
  由於地理阻隔,教会便按著其地区的文化特色与人口成分,而有不同的发展,不少神学争论遂因而产生。譬如说,外邦人为主的基督教会,是否必须遵照以犹太人为主的教会模式?——这是初期教会一个主要的争论。关於割礼的遵行与否、复活节的节期计算等问题,教会间也曾经产生了不少争论。
  2.教会的非犹太化。
  基督教打从建立之初,便已面对著与犹太教之间的继承与割断的问题;特别在外邦人信主以後,他们是否得先做犹太教徒、再做基督徒,便成为使徒的争论焦点。对於这个问题,保罗的立场是坚定的,他护卫外邦基督徒,不让他们成为犹太教的附庸,为他们竭力争辩,甚至不惜与耶路撒冷的使徒对立。保罗不认为外邦基督徒需要恪守犹太教的律法,不单是因为他认为基督已成全或废弃了律法;更重要的是,他相信上帝分别为犹太人与外邦人各自开启了两个不同的救赎计划,故外邦人毋须要以先成为犹太人作为得救赎的先决条件。不过,在第一世纪,有关犹太教与基督教的争论,并未就此平息,彼此的张力仍然存在。
  在第二世纪以後,基督教已大致成了外邦人的宗教,犹太籍的基督教群体即或存在,亦再无影响力了。此时期教会关注的是,如何将信仰中浓厚的犹太教色彩洗刷掉,好让这个根源自犹太教的信仰,更容易为外邦人所理解和接受。有关基督教的[非犹太化] 工程,包括:藉灵意解经对旧约重新诠释,使其能承载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的新信息。在教义与神学上,将耶稣基督的身分由带有犹太人政治含义的弥赛亚,转为纯宗教含义的救世主;将上帝国的道理转移至对末日新天新地的期盼…等。而在礼仪上,由於外邦人的教会已难以确知犹太历法的计算(哪一天才是尼撒月十四日?)西方教会率先将复活节的节期,由与犹太教的逾越节挂钩的计算,改为阴阳合历的春分之後第一个月圆过後的星期日;这也是我们今天计算复活节的方法。
  基督教的「非犹太化」,使它得以成为名副其实的普世宗教。保罗在此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V.使徒与圣经
  在这一部分,我们讨论初期教会有关真理权威的问题:它如何看待使徒与旧约圣经的关系呢?
  A.使徒权威与教会真理
  初期教会非常著重信仰的合一,基督教只此一家,并无分店,普世信徒都只有同一的信仁。他们绝不容许有人按著一己意思来建立仅属个人的信仰,信仰是不能被私有化的;异端(heresy)一词的根本意思,并非指[错谬],而是[另类声音] (to makedifferent);故只要有人标奇立异,别树一帜,就不管他所言的是对是错,能否在理论上自圆其说,也必然是异端无疑。保罗在书信中使曾断然指出,若有人传福音与他的版本不相称,那人就该受咒诅。当时,教会并非以理论的合理性作为其真假对错的定准,因为他们不相信人的理性有权裁定启示的真伪;他们乃是诉诸传统与教会的权威,尤其是使徒的权威。一个说法的真假对错,并不由内容判知,而是取决於是谁说的。若是由使徒说的,就是再教人难以理解的说法也是真理;若不是由使徒说的,而此说法又与使徒的不相符,则不用查证,也可以断为异端了。使徒是真理的终极权威,是真理的代名词。
  1.使徒教会.
  毫无疑问,教会的元首是基督,所以教会既是基督的教会;但又同时是使徒的教会。耶稣基督是上帝最大的启示,但是他却未有亲笔留下一字一墨,供後人恭读谨遵;他所有的教导,都是由使徒在事後追忆写成的。虽然耶稣基督传扬天国的道理,并建立了一群信徒的群体,但他却并未亲自建立严格意义的教会;教会始於五旬节圣灵降临以後,那时他已复活升天了。使徒是教会的奠基者,圣经是由他们在圣灵的默示下写成的;他们又不断将福音传递开去,建立各地的教会。所以,使徒在上帝的救赎历史中拥有特殊的地位,在属世的教会里,他们是真假对错之唯一判别标准。
  尼西亚信经(Creed of Nicea)清楚指出基督教会四重的特性:唯一(One)、至圣(Holy)、大公(Catholic)(即教会有其普世性)、使徒的(ApostoliC)。教会是使徒的教会,他们是教会的权威(authority)及合法性(legitimacy)所由寄处。只要是使徒说的,便都是真确的。因为他们曾亲自与主接触,聆听他的教诲;也只有他们直接受主的差遣,获授权传扬他的道理。因此,没有任何标准可以鉴别使徒的话的对错,因为没有东西可以超越真理而审断真理。新约圣经的正典的形成,便是用使徒性(Apostolicity)来判定的。初期教会要判别哪些书卷属於正典,不是按著它们的内容略与在教导上的价值来决定,而是以作者是否使徒来作定准。所以薄薄一章的腓利门书,便位列在新约圣经之内,反倒许多被排除正典之外的教父著述,内容却更加丰富和扎实呢!
  2.谁是使徒?
  使徒既然拥有如此的权威及影响力,那接下来的关键问题是:谁是使徒?在第一世纪末,有一位重要的教会领袖名为革利免(Clement of Rome,约88-97当主教),是罗马的主教。他曾写信予哥林多教会说:「众使徒为我们从主耶稣基督接受了福音,耶稣基督是上帝所差遣来的。所以基督是由上帝而来,而使徒们是由基督而来。可见两者的次序,都是按照上帝的旨意。所以使徒接受了命令,并由於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复活而得充分的把握,更从上帝的话而得确定,於是他们充满了圣灵,出去传诸福音,说天国快来到。他们走遍各城各色传道,在初信道的人当中,藉圣灵去考验他们,选派之後为日後信众的主教和会吏(curator)。[《革利免(致哥林多人)第一书》四二1-4:谢扶雅译:《基督教早期文献选集》,(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76),页30-31。
  革利免指出了使徒的若干特质:第一,他们是由耶稣基督所差遣的;第二,使徒乃上帝救赎计划的一部分,因为上帝差遣基督,基督差遣使徒,这个次序非常重要;第三,他们均被圣灵充满;第四,他们乃传福音的人;第五,他们是鉴别教会及信道真伪的人;最後,他们是设立主教及其他圣职的人。所有教会职位的权威,都溯源自使徒的身分并由此衍生出来,主教之所以拥有权威,乃因为他们是由使徒设立及授权的。使徒与教会的关系密不可分。
  当论到使徒的时候,我们不会单指某些曾被耶稣所差遣的人。因为耶稣基督在世时,曾差遣过不少人出外传道;除十二门徒外,又差遣了七十个门徒。我们更不会单指那些曾经见过基督(在世或复活後)的人为使徒。因为与在世三十三年的耶稣相遇过的人实在太多了;而就是在复活後,他也曾显现过给数百人看,他们不会因此而自动成为使徒。传统上,我们以耶稣特别选立的十二门徒,作为使徒的代表或原型(prototype)。他们(加略人犹太的使徒身分後来当然被革除)的使徒身分是无人敢质疑的,他们也从来不用为此自辩;至於其他被称为使徒的人,包括保罗在内,便得与这些[嫡系] 的使徒作比较,证明彼此存在著相当的共通点,以此确立其使徒地位。保罗称自己为使徒,便是要争取与彼得、约翰平起平坐的地位。他常要为此竭力自证,但常被人质疑,甚至连他一手建立的教会,也怀疑对他的使徒身分,这令保罗感到非常伤心。
  在哥林多前书九章1至2节,保罗在自辩时,列举了使徒的两重条件:第一,曾亲眼见主。保罗强调他曾经亲眼见主,并且为他所选召。也许有人会问:亲眼见主就是作使徒的唯一标准吗?那为补充卖主的犹大的空缺,而透过摇签方式选出来的马提亚,是否符合亲眼见主这个标准呢?保罗只曾亲眼看见复活後的基督,却并未与在世的耶稣接触或共同生活过,故他跟耶稣在一起的时间与交往的深度,肯定远远及不上其他使徒。他至少欠缺了对耶稣基督生平的第一手资料,必须依靠其他使徒的提供,才知道有关他的生平和教训。不过对保罗而言,就算只见过那麽一次,已经是足够有余了;这是他一生中最可夸之处,更是他的使徒身分的最大凭证。
  保罗提出第二个辨别使徒的标准,是作工的果效,有圣灵恩赐为印记。这是一个颇为有趣的[证据] 。不过必须往意,保罗的说法跟今天那些在教会里泛滥成灾的成功神学全无关连,他不是说因著自己的工作大有果效、事业成功、信徒众多,拥有骄人的健康与财富,所以他是蒙上帝特别保守的人。而他所传的道是正确的;他却是特别提及其工作带来的负面果效,包括如何受鞭打及经历诸般苦楚,藉此来证明他的工作的属灵[果效] 。保罗强调,由於他所传的是被世人看为愚拙的十字架的道理,故传扬这愚拙道理的人,均得在外貌、遭遇与命运上,与这个道理看齐,他需要成为愚拙的人。主耶稣如何被人弃绝,保罗同样要为人所弃绝,他要走耶稣走过的路,遭遇他所遭遇的,否则就无法证明他是属於主的人。任何人若与基督在世的际遇不同,其使徒身分都成疑问,甚至他极有可能是传讲异端者。使徒遭到悲惨的命运,非但不是工作果效的反证,反而是使徒身分正面的证据。
  现代人大多不喜欢保罗这样的说法。他们恒常以上帝的丰富及恩典为依据,力称基督徒应该凡事通达顺利,才算是蒙上帝保守一旦遇上不幸及灾祸,就必定是遭上帝的遗弃或诅咒了。因此,他们只要在生活上遭遇某些难处,便产生所谓苦罪问题,既怀疑上帝是否存在,又质疑他是否公义慈爱。这种现代人所持的态度,与圣经的教训完全相违背。

  B.旧约的权威与释经问题。
  除了使徒是信仰的最终权威外,初期教会也以旧约圣经为他们信仰的另一个权威的依据。耶稣基督曾亲自确认犹太经典(即旧约圣经)的地位,而使徒亦一致确认旧约圣经具有权威的地位。他们相信旧约乃是上帝的*示,并且指向耶稣基督。旧约的权威是毋庸置疑的。
  不过,必须小心的是,第一世纪的犹太基督徒并没有我们今天对圣经的严谨观点,更没有『推独圣经』的想法。对他们而言,那个由耶稣藉使徒传递下来的福音,才是真理的终极权威,使徒的地位与教会的传统绝对凌驾於旧约之上;他们不会事事查经,待得知圣经的教训,然後才决定行止。
  1.旧约圣经如何承载福音?
  旧约圣经并不是禽基督教而写成的。即使门徒坚信旧约是指向耶稣基督,但如何证明它承载著新约的福音呢?譬如说,哪处旧约经文曾提及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呢?
  当然,要说旧约并未包含了所有耶稣藉使徒传下来的要道,对基督徒而言是没有甚么问题的,因荐他们确认耶稣与使徒的权威是自给自足的,根本毋庸找旧约的经文来支持。不错,我们在福音书看见圣经作者徵引了许多旧约经文,用以证明耶稣就是旧约众先知所应许的那一位。但他们所做的,仅是要证明旧约与福音互相和谐,而非籍旧约来论证福音的真确性;他们不是要用旧约的经文来支持耶稣基督的弥赛亚身分,而是要说服那些听服先知教导的犹太人,指出先知的话已应验在耶稣身上,所以必须信奉基督。初期教会绝不怀疑耶稣基督和使徒教训至高无上的权威。他们关心使徒的教训与旧约的教训是否相一致,目的不是要用後者来合理化前者,而是用前者来鉴别後者:若旧约与使徒的教训相同,他们便仍旧接纳旧约的权威;若彼此相冲突的话,那他们便随时愿意放弃旧约了。特别对外邦基督徒而言,原属犹太教的旧约本不是他们理所当然要接受的权威经典,他们为甚麽非要留住这本书不可呢?
  旧约圣经与福音的关系,岂不就是犹太教与基督教的关系麽?倘若犹太教与基督教存在重大的分歧与冲突,我们要问:旧约圣经与福音是否有同样的分歧与冲突?
  2.灵意解经问题。
  使徒为了证明旧约的有效性,证明它仍得保存下来、成为基督教的经典,遂采用灵意解经的方法。今天曾接受严谨释经训练的信徒,多会觉得灵意解经是难以接受的;但在初期教会,若不作灵意解经,便有可能被判为[异端] ,第二世纪的马吉安(Marcion,约101-165)便是一个例子。他坚持字面解经的方法,并宣称旧约的上帝与耶稣基督所说的天父存在著分歧,两者故不是同一位;他要求教会完全抛弃犹太人的旧约,结果被判为异端。用字面解经的方法,确实无从在旧约发现耶稣基督的福音,惟有灵意解经可以补救此弊。将旧约圣经灵意化以至基督化(Christianize),是使徒与教父们惯常的做法,不然旧约就不能成为基督教的经典了。
  我绝不同意现今有部分旧约学者,企图高举旧约圣经的独立性及优先性的做法。旧约圣经必须首先成为基督教的经典,否则对教会既无意义,更无权威。因篇我们并非信奉犹太教,旧约本身对我们没有独立的权威地位。我们接受旧约圣经,因为它是基督教的经典;并且,我们必须使用新约的观点去解释旧约,确认全本圣经所讲论的都是耶稣基督并他的福音。所以,圣经的次序必然是『新、旧约』,而非『旧、新约』;旧约圣经不能独立存在,不能独立发挥权威作用。教会在阅读与运用旧约时,灵意解经是无可避免的:倘若我们不认为犹太民族乃教会的预表,那犹太人的历史与我们何干呢?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历史与我们有甚麽关系呢?我们相信上帝透过对以色列人的管教与引颌,来对他的教会作同样的管教与引领;这样,以色列人的遭遇,才会对我们产生实际的意义。
  3.新的经典。
  无论如何将旧约灵意解释,也无法完全承载及阐述基督教的福音;所以教会急待新的文字权威的出现。使徒与教父的一个重要职责,是撰写书信、讲章、学道集等,用以阐述耶稣基督的生平事迹与教训;他们并非一开始便有撰写圣经的想法,只是欲以更稳固牢靠的文字方式,将那个口传的福音记录下来,教导和牧养众教会。初期教会对使徒的书信非常尊崇,他们常将这些书信传抄留存,并在聚会中公开朗读,教训信徒;这些被教会广泛传抄及使用的书信,便成了日後的新约正典。

  C.新约正典与保罗的关系。
  新约书卷的成书并非一时一刻的决定,而是一个漫长的辨认与公定的过程。我们相信,这漫长的过程是圣灵引领的结果;并非由人刻意设计出来。至於新约成正典的具体过程,就留待《新约导论》一科来叙说好了。
  从新约的建立中,我们得见保罗在基督教的特殊地位。新约圣经有二十七卷,当中二十一卷是书信,保罗书信占了其中十三卷。有学者怀疑以弗所书、歌罗西书、帖撒罗尼迦後书、提摩太前後书,及提多书等六卷书不是保罗所写,但我们对这个看法不表同意,仍确认这十三卷为保罗书信。
  试想,倘若圣经没有罗马书及加拉太书,我们可以清楚知道福音与律法的关系吗?倘若没有哥林多前书。我们怎么知道该如何处理教会问题呢?倘若没有了提摩太前後书或提多书,我们可以知道教会应有的体制与运作吗?无论是教义、组织,乃至信徒生活,保罗书信对基督教会的重要性都是压倒性的。保罗在教会的崇高地位,主要是他对基督教信仰的阐发,而非他数次的旅行布道;这不是说保罗的旅行布道没有作用,而是他真正具长久影响力的是在文字上的贡献。

  VI.保罗的神学思想与基督教。
  今天基督教所传讲的,主要是保罗版本的基督教。虽然我们没有时间详细讨论保罗的神学思想与耶稣基督的是否有别;但至少我我们知道,保罗对基督教信仰的阐述,有很重要的贡献。
  保罗在书信中,甚少提及耶稣基督的生平与教训。他只提到耶稣是生在律法下的犹太人,他是大卫的後裔,其使命主要针对以色列人,他又设立了圣餐,只此而已。耶稣基督的出生、受洗、神迹、比喻、登山变像等等,保罗一概不提。他也甚少引用耶稣基督的教训,直接的引用只有两处经文:第一段是关於婚姻的教导,在哥林多前书七章;第二段在哥林多前书九章,论到作工的应该得工价。保罗主要传讲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并他复活的真理。学者对此现象持不同的看法,有说保罗对耶稣生平所知不详,有说保罗认为耶稣生平并非最重要云云。
  无论如何,保罗对耶稣基督的诠释,深深影响我们今日对他的了解。不管我们是否喜欢所谓[保罗式的基督教] (Pauline Christianity)这个名词,也得同意要认识基督教,保罗便是一位不能被忽略的人物。我们今天所了解的福音,是保罗在圣灵启迪下,对耶稣基督传讲的教训及成就的救恩的一种独特诠释。
  
  讨论问题:
  1.基督教能够在第一世纪成功奠立与传播,除了上帝的保守外,你认为当中有哪些成功的因素?
  2.[犹太教为基督教之母] 你同意这句话吗?基督教与犹太教有怎样的关系?
  3.早期各地教会彼此的关系是怎样的?这关系模式对日後基督教的发展产生何种影响?4.保罗称自己为使徒,其理据为何呢?你同意他的见解吗?
  5.你认为保罗对基督教最大的贡献在哪里?


    第二课 君士坦丁帝国教会的形成

  
  I.引言:戏剧化的转变
  基督教在第一世纪传播未几,即要面对来自社会和政治上的压力,甚至是迫害。此等迫害是间歇性,而非持续不断的;绝大部分也是属于地区性,而非全国性的。首先迫害基督教的,是

以公会为首的犹太教的权力核心。那时候基督教打著犹太教的幌子开展其传教活动,信徒自认是犹太教的嫡系,许多人也误以为他们是犹太教的一个支派,故基督教无可避免地要跟维护正统

的犹太教当局发生直接冲突。一旦犹太教人士再不容忍基督教这小支派,他们便开始清除基督教。
  从70年尼禄皇帝开始,基督教便受到罗马帝国的迫害。显而易见,来自罗马帝国的迫害比犹太教的要严峻得多,因为当时的公会只属[亡国奴] 的信仰团体,权力甚为有限;况且公会的势

力仅局限於耶路撒冷,难与势力广被环宇的罗马政府匹敌。散居於耶路撒冷以外的基督徒,除非跑进会堂向犹太人传福音,否则不会受到公会或会堂的犹太人威胁;更重要的是,公会的权力

至多及於犹太籍的信徒,非犹太籍的信徒就不受他们的管治及压力。这与罗马帝国的迫害相比,可说是小巫见大巫了。
  基督教在挨过一段接近三、四个世纪漫长的迫害後,出现了一个极富戏剧性的变化,罗马帝国接纳基督教为合法的宗教,承认其存在及传播的合法地位,自此基督教不再受政治上的压迫

;再过大半个世纪以後,基督教更进而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在这一课,我们会看到基督教由受迫害的处境,转而取得了合法的、甚至是统治的地位;也由原来被判定为异教,到宣判所有非

基督教宗教篇异教。两个阶段变化之大,对比之强烈,读来饶有趣味。当中涉及有关政教关系的课题,也是本文要探讨的。
  基督教成为国家宗教,对日後的发展有极其深远的影响。所以,我特别挑选君士坦丁(Constantine the Great,288-337)为这一课的主角,他在基督教的政治地位的转变过程中,担当

了关键性的角色。


  II.君士坦丁生平概要。
  君士坦丁又被称为君士坦丁大帝,他是一位伟大的君主,三世纪末(280,一作274)在上麦西亚(Upper Messia,今日的南斯拉夫)的城市纳苏斯(Naissus)出生。他的父亲是康士坦丢

·克罗如(COnstantius Chlorus, 306逝世),是罗马皇帝丢克理田(Dioclctian, 245-313)手下的统帅。
  A.出身背景.
  丢克理田是一位雄才大略的皇帝,对基督教的迫害异常严厉。他曾大幅度地改变罗马的政治体制,废除了寡头的君王独裁与帝位世袭制度,建立了一个[四头制] (the Tetrarchy)的模

式:由四位领导人去管治幅员广大的帝国,最高级的两位领导人(或作两位皇帝、co-emperors])称为亚古士督(Augusit),其下再有两位统帅( Caesars),他们分治东、西方罗马。

293年,君士坦丁的父亲康氏被选立为西罗马的统帅。此外,帝位的继承采用递补制度,亚古士督的在任年期是有规定的,届满後便得自动退位,由统帅接任。丢氏之所以作出这样的改革,是

因为罗马帝国在二、三百年间,开始呈衰败状态,特别是在中央政府无力驾御的地方出现诸侯割据的局面;要解决积弱的困局,首先要处理帝位继承的问题。世袭制度的最大缺点,是容易令

领导层怯弱无力,难以保证继位者是治国之才;特别对以军事立国的罗马帝国言,继任者若非有领军才能,试问如何能控制手下各个将领?丢氏就是要改变权力的继承制度,以确保在位君主

的素质,重振罗马帝国的军事实力。
  305年,丢氏迫使另一位同为亚古士督的马克西勉(Maximinus)与他一起退位,康氏与加利流(Galerius)遂晋升为亚古士督,分别成了西罗马与东罗马的皇帝。在312年,君士坦丁的母

亲海伦拿(Helena)皈信基督教。君氏很可能是从他母亲那里,首先接触到基督教信仰的,亦因而对基督教存有好感。但是,其父亲却信奉一种当时颇为流行的混合一神教。传统上,希腊与

罗马民族都是多神信仰者,所奉的神明多得不可胜数:有山神、水神、日神、月神等,他们各自管理不同领域;这些神明有七情六欲,行径亦与常人无异,可以说是既不神圣也不超然。不过

,自从希罗文化接触到近东文化较高级的一神信仰後,他们的宗教观念开始产生变化;加上在希腊哲学(特别是柏拉图主义)的影响下,他们相信宇宙的根源是单数而非众数,是一而非多。

在第二、三世纪,罗马人创造出一神教来,这是一种结合传统希、罗宗教与近东宗教的混合信仰。根据资料所示,康氏信奉的是一种崇拜太阳神的宗教;在传统希腊神话里,亚波罗是太阳神

,但後来他被奉为宇宙最高的主宰音。
  在君氏的父亲康氏登位之前,君氏曾被委派参与埃及对波斯的战争,支援当时另一位统帅加利流,建立了功绩,自此君氏一直在加利流手下当军官。在登位之後,管理东罗马的加利流让

君氏重归他父亲的麾下。同年,康氏不幸逝世,按著丢氏所定的制度,皇位本应由当地的统帅继任;但传说当时士兵哗变,把黄袍加在君氏身上,拥护他接任父位。在既成事实的情况下,君

氏迫使管治东罗马的加利流承认他是西罗马帝国的统帅。刚退下亚古士督王位的马克西勉不服君氏的非法夺位,遂联同自己的儿子马克森丢(Maxentius),与君氏在意大利半岛展开连场大战


  312年,君氏在接连战胜後,与马克西勉在麦勒危安桥(Milvian Bridge)进行最後的决战。在这战役的前夕,据说君氏做了一个梦,有天使对他说,要靠赖 这个符号得胜,这个符号就

是希腊文[基督]的头两个字母的组合。君氏醒来以後,命兵士在头盔与盾牌上涂上这样的符号,结果真的凯旋而归,彻底将马克西勉及其儿子马克森丢击败。而在不久之前(311年),君氏与

加利流及另一位分地割据的将领理吉纽(Licinius)三人签订了宗教容忍法令,容许基督教合法存在,不再迫害基督徒。

  B.皈信基督教.
  313年,当君士坦丁正式成为西罗马帝国君王後,他与占领东罗马的理吉纽签订了一份协议,共同颁布《米兰上谕》(EdiCt OfMilan,重申宗教自由政策,给予基督教合法的地位,从此

基督教正式成为合法宗教。 314年,君氏与理吉纷发生冲突,双方爆发战争。324年,君氏击败理吉纽,成为罗马帝国唯一的君主。
  君氏是一个非常有为的君主,被称为[大帝]是实至名归的。
  在位期间,他屡兴改革,包括大规模地改动行政体制、重新划分行政区域、改革货币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远离异教充斥的首都罗马,君氏在330年迁都拜占庭(ByZantium,今日

的土耳其),并以自己的名字将城市易名为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即今天的伊斯坦堡),并称为新罗马(New Rome)。
  虽然君氏对基督教一直采取宽容的政策,甚至可说是偏袒基督教,可是,他要待到临去世的前一刻(337年),才在床榻上接受水礼,正式成为基督徒。至於耽搁的原因,既是政治性的,

又是宗教及神学性的。在此且对後者略作交代:当时的信徒对信仰抱持严谨的态度,按著字面去解释使徒书信中的教导(那时新约正典尚未完全确定),故相信人在接受水礼成为门徒後,便

不可再犯罪了。按著使徒的说法(彼後二 20-22,来六4-6;约壹五16),基督徒既然是已蒙重生、拥有新生命的人,就不可以、且不可能再犯罪了。属於基督的,便不可能同时属於撒但,

不能像从前一样活在罪中。并且,水礼的意义若在於一次过洗去基督徒在信主前所犯的罪,那水礼後所犯的罪又由甚麽礼仪来予以除去呢?无论如何,问题的关键在於,教会尽管可以明令禁

止已接受水礼的人犯罪,但却没有基督徒真正能做到与罪绝缘。
  洗礼後犯罪(post-baptismal sin)的问题在初期教会引起广泛的争论。第二世纪的教父黑马(Hermas )曾提出一个折衷办法:容许人在接受水礼後多犯一次罪。表面上看,给予基督徒

多过一次的悔罪机会,已是一个原则性的重大让步;但是在实际上,这却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只是将信徒要面对的困局稍为顺延一天半天而已。由於水礼不能重做, 日後教会发展出另一种赦

罪的告解圣礼( sacrament ot Penance), 才彻底解决洗礼後犯罪的问题。而在此之前,一个可行的权宜做法,就是尽量延迟施行水礼的时间。既然水礼是基督徒生命的分水岭,它亦能无

条件地洗净人以前犯下的诸罪;那么,延迟接受水礼的日期,便不失为一种较简易的处应之道。当然,并非每个家庭均有足够能力,长期雇用神职人员在病榻旁随时效命;万一有任何差池,

这样做的人便可能至死都接受不到水礼了。所以,教会绝不会鼓励这种方法。君氏可能是为了解决水礼後再犯罪的问题,而故意延迟接受水礼的日期。


  III.第—至四世纪的迫害及最终的胜利。
  在未曾讨论基督教成为合法宗教以後的转变之前,我们且回顾一下它被政权迫害的一页历史。
  A.禁止基督教的政策。
  基督教会在第一世纪开始,已面临政权的迫害。首先在67至68年,有尼禄皇帝的迫害;授著在8l至96年,在多米田(Domitian,51-96)皇帝当政期间,教会也面临严重迫害。当时基督教

面对最大的考验,是罗马皇帝要求百姓将他奉为神明。
  上一课我们提到,罗马帝国奉行宗教容忍政策(并非宗教自由政策),政府开列出一张合法的宗教名单,让不同种族文化的人保留他们原来的宗教信仰(但人不可以随便皈依或改信别的

宗教)。
  此举目的在於维持庞大的帝国里不同民族彼此之间的共融。
  但到了第一世纪末,罗马帝国开始面临众多危机,其中之一是如何在精神上维系这样一个庞大帝国。罗马帝国在最强盛的时候可以纯粹靠赖其军事上的优势,巩固整个皇朝,例如在攻城

掠地後,便将新得来的土地分赏给参与战役的兵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在将士用命的情况卜,帝国军队努力攻掠四邻民族;此举可以维系军心,又能巩因帝国。可是当可攻占的土地愈来愈

稀少,扩张的步伐渐次缓慢下来之际,统领不同地方的各个总督,与中央的距离又如此遥远,那该怎样维持他们对中央的效忠呢?要是无法维持各地方的将士与人民对中央的向心力,那罗马

帝国的倾赖便指日可期了。罗马君主及元老院都了解到,单靠军事或经济的扩张,来维系帝国的凝聚力是不大牢靠的:必须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新精神或信仰,方能长久维持帝国的一统及兴盛


  1.崇拜皇帝政策的颁布与执行
  早在该撤亚古土督逝世後,不久罗马帝国的元老院议会便决定将皇帝奉为国家神明(State god)。他们不是要所有人放弃原先所信仰的神,转而单独敬拜皇帝,而是要求人在保持自己的宗

教信仰之同时,多奉罗马皇帝这位神明而已。政府推行皇帝崇拜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普世宗教(universal religion)。
  在一个多神主义泛滥的社会里,罗马政府实施这个政策,并没有招来太多反对声音:反正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多奉皇帝一个神明并没有甚麽困难,与他们原有的宗教信仰也不相冲突。最不

能接受这个政策的在当时大抵便是犹太教徒和基督徒了。犹太教和基督教都是严格的一神论,拒绝承认独一上帝之外尚有任何神明存在。旧约的十诫明明指出耶和华上帝是忌邪的,故人万不

可在敬拜上帝之外又崇拜另外的偶像(参出二十3-5)。由於犹太教徒和基督徒不肯在敬拜皇帝的问题上就范,他们乃髑犯了帝国的法令。
  触犯罗马法令的人,当然会有被政府拘捕,甚至被杀害的危险。可是,并非所有皇帝皆严厉执行这个法令;这除了因为行政费用不菲,以及在全国执行法令所有的技术困难外,也由於有

些皇帝比较开明,自觉并非神明,所以不强迫臣民向他卜拜。只是那些狂妄自大的皇帝,才喜欢甚至渴望人敬拜他。
  多米田之後的他雅努(Trajan,53-117)是一位有趣的皇帝。他本人可以算是无神论者,既不喜欢宗教,亦不愿意人民把他当作神明看待;由於他对宗教的冷感,间接使政府对犹太教及基督

教的迫害减少。在111至113年,小亚细亚庇推尼(Bithynia)地方的一位执政官皮里纽(Plily),写信给他雅努皇帝时指出:那地有很多基督徒,构成了潜在的社会问题。基督徒既不参军不允

许子女读书(因书本统统与异教有密切关系)也小买肉吃(因为那些肉食多书作异教祭祀之用),故令从事相关行业的人的利益受损;异教祠庙门庭冷落亦不在话,一切与宗教有关的经济活

动皆大受影响。总而言之,大量基督徒聚居引起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民间也响起惩治基督徒的声音,要求政府以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罪名迫害他们。皮里纽在民众压力下,不得不杀害一些基

督徒:可是,由於基督徙的人数着实太多,要将他们悉数正法也不是一桩容易的任务。按照当时的法律,被拿下的倘若不是罗马人,即可就地正法;但倘若那人拥有罗马公民的身分,就要将

他送到罗马受审,因为公民有上诉罗马的权利。故无论是召开公审会来执行处决。或将犯人押解到罗马,当中都涉及不少人力物力,为地方政府带来相当的困扰。皮里纽遂写信给他雅努,问

他是否需要严格执行杀害基督徒的法令。他雅努的回覆是:毋须彻底执行这个法今。他指出,要是有人写匿名信告发基督徒,可以不予理会;但倘若有人挺身而出,亲自指证基督徒的话,政

府就不可坐视不理,必须秉法令而行事,否则无法服众。但在公开审讯的过程中,仍得给予基督徒一个悔改的机会:要是有基督徒表示愿意放弃信仰,并向异教神明祷告的话,就可将那人释

放,毋庸大开杀戒。
  由此可见,并非每个罗马皇帝都要置基督徒於死地,都热衷於执行迫害基督徒这个於国计民生无补益的政策。既然连皇帝亦对宗教迫害表现冷淡,那各地方的执政官就更不用说了,所谓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必自找麻烦呢!因此,直到第三世纪为止,迫害基督徒的政策并未长期及全国性地雷厉风行;在最初两个世纪,罗马政府对基督教的迫害部属间歇性的,视乎个别皇帝

及执政者而定。因此,基督徒可以逃难到邻近安全的地方去躲避,不致无可逃遁於天地间;就算是不避难,一个地方的基督徒被杀害了,别的地方仍能保全基督教的血脉,不致全军覆没。事

实上,倘若基督教自其建立之初便遭到[地毡式] 的摧残,它也不容易存留到今天。
  不过,即或罗马政府的迫害时有时无,基督教在法律上始终是非法宗教;所以凡信奉基督的人,都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可能会被送到斗兽场中受刑,性命随时不保。罗马城市有两种剧

场,一种 是半圆形的剧院,主要是用来上演歌剧;另一种是圆形的斗兽场,是许多基督徒殉道之处。
  2.基督徒的殉道
  初期教会史可以说是由一段段的血泪史交织而成的。从第一世纪末开始,基督徒遭杀害的不计其数,教会流传著不少可歌可泣的殉道故事。其中两个最出名的例子,是安提阿的伊格那丢

及士每拿的坡旅甲,他们都是教会的主教。
  (a)伊格那丢。
  伊格那丢 (lgnatius of Antioch,约35-107)是安提阿第三任主教。当地政府将他拘捕後,因知道他是罗马公民,所以将他送到罗马复审。在踏上殉道之路时,伊氏总共写了七封信

给各地教会,教导和指正他们,这些信件都被保存下来,我们从中得知他的生平梗概。由於伊氏是一位极负名望的主教,据说当他抵达罗马後,有不少较有社会地位的基督徒设法营救他。伊

氏遂写了一封信给当地的罗马教会,就是《伊格那丢达罗马人书》。信中伊氏警告罗马基督徒不要试图营救他,也不要妨碍他殉道。他说:「我已经有一个很好的开始,但愿我走在这蒙恩的

道路上,没有人的拦阻。
  我惟恐因著你们的爱心,叫我失却为主殉道的机会。求你们放下营救我的念头吧! 伊氏终於在罗马竞技场上殉道了。
  (b) 坡族甲。
  另一位著名的殉道士是坡旅甲(Polycarp of Smyrna,约70-168),以他是士每拿教会的主教。在第四世纪首本教会历史著作:该撒利亚的优西比乌(Eusebius of Caesarea)所著的《

教会历史》里详细记载了坡氏殉道的故事。据说当坡民被押解到法场时,有声音从上头来对他说:「你要刚强壮胆,因为与你相斗的不是猛兽,而是人.]连在场的人都听到这句话。罗马总督

眼见这位八十六岁高龄的老人要在他手下受难,心中不忍,便对坡氏说:你珍惜自己的年岁吧!你只要说一句:打倒无神论者我便放过你。(按:当时由於基督徒拒绝崇拜偶像,许多人便误以

为基督徒属无神论者一系,故总督有此要求。)坡氏当然不介意反对无神论便依样说了一遍。可是,当总督要波氏多说一句咒诅耶稣基督的话时,他便毫不犹豫地回答说:「我事奉耶稣某督

已八十六年了,一直以来,他从未亏待过我,我岂能亵渎那造我救我的主呢?总督见他不领情,乃以火刑威吓他:坡氏冷静地回答说:火刑之火终有熄灭的时候,但将要来的主用以惩罚罪人

的火,是水不熄灭的。坡氏便如此为主遭火刑殉道。
  第二世纪末的教父特士良(Tertullian 约160-220)曾说过一句名言:「殉道土的血是教会的种籽。](The blood of themartyrs is the seed of the Church)没有殉道十勇敢地将生命

献上,教会便无法在困难中继续拓展。
  3.初期教会的发展形态
  逼迫并没有使教会的发展中辍,它仍顽强勇毅地生存下来:但不可避免地,逼迫构成的生态环境,塑造了初期教会的发展形态。基督教一直在严酷的环境下挣扎求存,自然地产生了强烈

的厌世.出世及避世的思想。
  (a) 厌世:否认现世一切的价值
  厌世即是否定现世一切的价值。显而易见初期的基督徒必须而对信仰所带来严峻的生死祸福的抉择。今天我们要成为基督徒,只不过在原有的众多身分中多添一个而已:但在那时候要成

为基督徒,却意味著必须同时放弃所有其他的社会身分。这个放弃不是出於基督徒的自愿,不是由於信仰的排他性,而是为势所迫的——只要某人接受基督教,他便会被原来所属的社群所排

挤,自动成为社会的边缘人。所以一个人在作出信仰的抉择时得清楚知道他不仅是接受某个新信仰与新身分,而是要准备相应地放弃旧有的信仰明身分;他必须确认基督教信仰的价值是远超

过他现有一切的价值的总和,而且现有一切对比於基督教信仰都变成是可弃的。如此,初期教会乃倾向以否定视世的价值来作为肯定信仰的价值的手段他们高举基督教至高无上的贵重性,又

指出现世一切的相对性、短暂性及虚幻性。其中现世的短暂性是他们最为强调的,这与他们的末世观有密切关系。保罗曾表示,因为基督快将回来,日下一切转瞬成空,故不宜再为生活作任

何张罗,结婚亦属多此一圉;在他看来,守独身是一个较好的选择。
  (b)出世:迫切盼望来生与永恒的福业说基督徒有厌出思想也许不是完全公允的。虽然他们的确否认现世的价值,但这个否认却不是孤立的,而是连著他们对来世的迫切盼望而说的。换言

之,与其说他们不爱这个世界,不如说他们太羡慕将要来的世界;他们不是说现世的哀乐祸福是不真实的,而是因著将来的永恒福乐更值得追求,故将眼前的好处换作永恒的投注还是划算的

。初期教会的信徒对来生与永恒福乐有迫切的盼望;这来生是即将来临的某个历史时刻,而非某个遥不可及的空想。他们有浓厚的出世倾向,天堂的荣福是他们人生中唯一的想望。
  (c)避世:回避对社会与文化的关注和承担由厌世到出世,最後难免会产生避世的思想。在此时期,基督教一直是非法的宗教,更未曾在主流文化与社会中占一席位,只能在社会边缘之

外,以小教派的形式挣扎求存。这样子的教会是很难建立正面的政教或社教关系的,反正改变关系的主动权也不在教会手里,它必须接受被迫害的现实,然後调整它面对现实的态度。如此,

基督徒大多觉得毋须承担任何社会及文化的责任,也不认为信仰本身在公众生活中有任何积极的(即除顺服掌权者以外的)伦理要求;他们认为信奉基督教的,便应该与当时的社会及文化来

个了断,尽量少与外界接触,以免受世界所污染。基督徒既然不属於这个世界,只是在旅途中短暂地居停於此地,故毋须对异乡作任何的委身与参与。教会是信徒的避难所,他们在此搭建了

一个[避秦地] (编者按:这词出自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其意指不受当时秦国苛政管治的地方),画地为牢,闭关自守,与外界几乎断绝一切联系。
  因著独有的政治环境,初期教会产生强烈的厌世、出世及避世倾向。活在完全不同时空之下的我们,当然不能以今天的眼光,来就初期教会没有承担社会责任诸问题提出诘问,这是既不

公允也无意义的。每个时代都有它独特的政治、社会形态,以及教会相应的福音使命;我们不应美化或绝对化某一时代的教会形态,亦不能依样画葫芦般去学效某个时代的教会生活与事奉的

模式。鉴古知今,认识过去不同时期的不同经验,以为摸索今天及将来路向的参考,是非常必要的;但要在历史中寻出某个理想的教会形态,无视该教会模式的历史性,将之奉为教会永恒性

的万世典范,这种做法则是懒惰而不合理的。
  我们可以从初期教会学习许多的功课,包括对福音使命的委身、对基督再来的确信、在困苦的环境下坚守信仰等。但是,我们却毋须绝对美化初期教会,视之为最理想的教会模式,甚或

是所有时代的教会都必须效颦的模式。事实上,由於它的政治环境与今天的不尽相同,真要完全模仿也是办不到的。今天某些教会或信徒,颇有复原主义(Restorationism)的复古想法(中

国人太容易有复古思想了),以为初期教会一切都是完美的,就是信徒的厌世、出世及避世思想,也是必须且合乎圣经教训的;他们甚至认为教会与主流社会扯上关系後,便开始全然堕落了

。这种理论是与事实绝不相符,实难以为人所接受。

  B.殉道对教会的影响.
  由於初期教会有很多基督徒为主殉道,这对教会产生以下两种影响:
  1.高举殉道,鄙视叛教。
  初期教会流传著很多殉道士英勇的故事,广为信徒传诵。传述这些故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巩固基督徒为基督抛头颅、洒热血的决心。当时的殉道形式是非常残酷的,绝非一刀了断那般

爽快;殉道士大多要在上千观众的注视下,徒手与猛兽搏斗,最後为猛兽所噬,他们成了别人娱乐的工具,在嘲笑声与鄙夷目光中,接受极其可怕的酷刑。为了要巩固信徒的心志,教会必须

强调殉道的重要性与必须性。殉道不是基督徒不幸地遇上的意外(要是真为意外,此意外率也太高了),而是信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信徒打从接受基督教开始便得有充分的心理准备面对

的命运;甚至是福音使命不可分割的部分,正如耶稣所说的,信徒要以他们在世上被迫害的遭遇,来证明这个世界拒绝了基督(参约十五 18-27)。
  要是殉道是福音使命的一部分,那基督徒逃避殉道,便等於逃避践行福音使命了。事实上,在那个时代,要逃避政治迫害也不是容易的事呢!要是躲也躲不了,与其窝囊地被逮住,不如

慷慨就义吧!在初期教会,逃避殉道是一件耻辱的事情。作为教会的领导者,就更要以身作则,为其他信徒树立勇气与信心的典范,绝不能临阵退缩,四处匿藏,贻害信徒。教父居普艮(

Cyprian,约200-258),在首次遭遇迫害时逃跑了,这成了他日後重大的污点,他的_道德与权威也因此为人所质疑;尚幸在遭遇第二次迫害时,他终於为主殉道,一生的清誉才得以保全。
  尽管我们不以为教会领袖(包括今天的牧师及执事)必须是超凡入圣的人,也不一定同意领袖与信徒各有不同的信仰与道德标准;但是,领导者必须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努力践行他们

所传讲的道,却是理所当然的。教会领袖若不肯为主殉道,何能感动信徒为主殉道呢?。
  当时,教会向信徒强调殉道乃众信仰实践中价值最崇高的,是人能为上帝所作最大的奉献。确实地,还有甚麽代价比将自己的生命舍去更大呢?他们相信,任何为主殉道的人,不管他生

前曾犯何等罪恶,都会立即得到赦免;他甚至毋须待到号角吹响之际,才从阴间复苏,却可以直奔天堂,天使会在门外迎逐,为他加冠,并引领他进入上帝的荣耀里。
  2.尊崇殉道主。
  教会出於对殉道士的景仰,也为了激励後来者。遂刻意收集殉道士的遗骨遗物,予以收藏;每年又定下某个日子,以为对死者的纪念。例如士每拿教会便收集了主教坡旅甲的遗骨,将之

安放在适宜的地方,视之比黄金宝石还要贵重;他们又每年举行大型的庆祝活动,纪念坡旅甲的殉道。他们认为,这除了是纪念竞赛得胜的人外,又是为那些将要参与同样竞赛的人,做训练

及演习的预备。尊崇殉道士逐渐演变成为日後教会敬礼圣人的传统。无论是天主教抑或东正教,乃至其他古老传统的教会,都有向圣人敬礼的传统。身为更正教徒的我们,当然不会接纳向圣

人敬礼的做法,但我们要知道这个传统的历史缘由。

  C.第三世纪反基督教的热潮。
  1.罗马政府的危机。
  到了第三世纪中叶,罗马政府对基督教的态度愈来愈恶劣,这与罗马帝国本身的处境有重大的关系。一方面,248年,罗马城庆祝建城一千年;在这样的历史时刻里,社会上维护与发扬罗

马文化传统的呼声,自然是高唱入云,人们纷纷要求政府采取实际措施,巩卫传统的罗马文化与宗教:在传统主义思想高涨的情形下,基督教招来更多敌视的目光。另一方面,当时罗马帝国

也正面临著内忧外患:地方主义的割据更形严重,北方的哥德族亦纷纷入侵,帝国可说是四面楚歌。在内外不安的情况下,罗马政府及人民均认定,基督徒拒绝祭神,乃罗马帝国面临深重危

机的罪魁祸首。
  2.德修的全国性大迫害。
  249年,罗马皇帝德修(Decius,251逝世)下令有系统地消灭基督教。他命令每一位公民都要到神庙向诸神献祭,然後取得一张由政府发出的证明文件。任何公民若没有携带这份文件在

身,一经查实,便会立即被政府拘禁;他们可以在政府特别委任的委员会中补行献祭,从而补领该份文件。要是拒绝献祭的,便立刻被判死刑。这是首度全国性且有周详计划的大逼迫,导致大

量基督徒遇害。除极少数离乡别并、远走他方的基督徒外〔例如逃到埃及的旷野,他们是促成日後修道主义(Monasticism)产生的一个原因],大部分基督徒均无法走避,只能面对信主而死

或叛主而活的选择。在这场酷劫中,罗马、耶路撒冷及安提阿的主教均遭杀害。尚幸是次迫害为时不过两年,德修在251年逝世,继任的皇帝虽然也反对基督教,但却已无意费力予以全面打击

了。
  3.反响:诺洼天主义的冒起。
  上段提及的大风暴为教会带来严重的分裂危机。当迫害来临时,除了有信徒坚守信仰、从容就义外,也有为数甚多的人为了保存性命而宣布弃教。虽然我们欠缺实际的统计数字,但可以

推断,殉道与叛教的人数,应是相去不远的。那些叛教的人,并非真是怀疑或否定基督教信仰,故存心叛教的;他们只是在生死抉择之间,选择了偷生而已。当迫害过後,不少曾经叛教的人

便欲重叩教会大门,要求教会接纳他们悔改归回。教会就应否接纳他们的问题上,引起了极大的争论。
  不少人坚持教会不应接纳这群曾经公开叛教的人,理由如下:第一他们对罪持严谨的观点,认定基督徒不能随意犯罪,教会也不可轻易宽恕犯罪的信徒,以免救恩被人视为廉价的东西。

而在芸芸众罪恶中,叛教是最可恶的,因为这是直接对基督的背叛;主耶稣曾说过,凡在别人面前不认它的,他将来也要在父面前不认他(太十33)。故犯下叛教大罪的,著实不容饶恕。第

二,正如前面所说,初期教会有歌颂殉道士、鄙视逃避殉道者的传统;要是逃避殉道已属不可原谅,那公开叛教自然就更罪大恶极了。叛教在社会上为基督教造成极坏的形象,使教会失却了

福音的见证,既绊倒自己又绊倒了别人,实在是罪不容诛。第三,最重要的原因是,当时教会有一批信徒在被捕後,曾坚决立意为主殉道,却在尚未行刑以先,迫害便告结束,因而侥幸逃出

生天,这批人被称为认信者。(Confessors)。这些认信者都是经得起考验的人,他们为坚守真理而备当苦厄,甚至可能已经家破人亡了。如此,他们怎会愿意跟那些曾经叛教而得保身家性

命的人,共同团契、崇拜、领受圣餐呢?要是说声抱歉便可将叛教的罪行一笔勾销,那些为主殉道的人所付的代价岂非是白费了吗?於此可见,应否接纳叛教者重人教会,不仅是一个理性的

神学问题——诸如基督徒能否犯罪、甚麽罪不能赦免、教会能否容纳曾犯罪的人等,也是一个感性的问题;简中要考虑的,不单是上帝对悔罪者的爱心与饶恕,也包括上帝的公义及对忠贞者

的公平。
  叫人伤透脑筋的是:叛教而要求重回教会者的数目,远比侥幸留存性命的认信者为多。故不管在神学上接纳叛教者是否能自圆其说,在实际上,教会也是难以将曾经叛教的人尽数拒诸门

外的。平情而论,叛教者也确实迫於无奈才卖主求生,并非出於个人的意愿。当时的教会领袖出於各样现实因素的考虑,乃主张重新接纳新教者。这个决定遭到认信者的坚决反对。他们认为

教会既是基督圣洁的身体,也是纯洁的基督徒的国契,岂容曾经叛教失节的人加入呢?他们不接纳教会的这个决定,便从大公教会分裂出来。不过,造成分裂的实际情况十分复杂,例如,曾

一度逃避迫害而远走他方的主教居普良,是站在主张重新接纳叛教者的行列中的,他的态度招来多人的攻击,说他既然属於逃避殉道的一员,便难免会偏袒叛教者了。
  当时罗马教会有一位长老诺洼天(Novatian,其全盛期约为250年),坚持传统教会的伦理准则,认为凡是犯下谋杀、奸淫及叛教罪的,教会并没有赦免他们的罪的权柄。他不是说此等人

失掉了救恩,该永远灭亡;而是说教会没有宣告这些罪可以得赦的权力,只能留待审判的主对他们作出定夺。所以,诺洼夭反对重新接纳叛教者。罗马主教哥尼流(Cornelius)则认为,主教

有权赦免任何的罪,故坚持接纳叛教者,两人意见不合。最後哥尼流获胜,诺洼天乃宣布脱离大公教会,自立门户。在罗马和迦太基有许多追随诺洼天的信徒,他们被称为诺洼天主义者。直

至第四、五世纪,仍有此等追随诺洼天主义的信徒群体,散居於小亚细亚及君士坦丁堡一带的地方。
  六年之後( 257-258),另一位罗马皇帝瓦勒良( Valerian,253-260在位)又再实施严厉的迫害基督教的政策,禁止任何教会聚会,不少长老主教被处以极刑。在这次迫害中,居普

良终於殉道了。幸好瓦勒良在位的时间不长,到260年,波斯大军击败罗马军队,瓦勒良被俘虏,迫害教会的政策遂告终止。
  4.丢克理田的迫害。
  可是,罗马帝国对基督教最惨烈的迫害还在後头呢。284年,前又曾提及的丢克理田继任罗马皇帝,他是一位英明的君主,极欲重振帝国昔日的声威,故致力於重整一个全国性的宗教信仰

,从而强化中央对地方的监控。丢克理田严格执行迫害基督教的政策,下令禁止一切教会聚会;他比德修要聪明的地方,是将屠杀的对象集中在主教及长老等领袖之上,一方面力图将教会领

导层彻底摧毁,另方面也起杀鸡效猴的作用,迫令信徒叛教。由於丢克理田的政令在英国、西班牙等西方地区中执行得不大彻底(此时帝国的中央权力已大不如前),所以西欧的基督徒没有

受到太严酷的迫害;但其他地方如意大利、北非及东方各地的教会,则须面对悲惨的命运,大量信徒殉道,也有大量信徒叛教。如前所述,305年丢克理田自动退位,让康士坦丢·克罗如及加

利流执政,迫害遂告终止。
  5.反响:多纳徒主义的出现。
  德修的迫害为教会带来了诺洼天主义,这次丢克理田的迫害同样令教会产生严重分裂,甚至比上次更严重。因为这次迫害的对象既集中在主教或教士身上,那叛教者便自然大多是教会的

领导阶层了(我们不会天真地认为教会领袖的叛教率会较少吧?)。例如迦太基的主教孟苏里( Mensurius, 311逝世)便与政府合作,在迫害期间停止举行聚会;罗马主教马撒拉路(

Marcellinus,304逝世)更向政府缴出圣经。迫害过後,曾经叛教的主教也同样要求回到教会,他们有的甚至重任主教等领导角色,例如迦太基的副主教瑟西里安(Caecilian,约345逝世)

,在受迫害期间充任政府的纠察,防止有人运送食物给被囚的信徒; 但在迫害结束後不独官复原职,甚至接任孟苏里而成为迦太基的主教。这当然引起信徒强烈的不满。
  由於这一次叛教的主要是教会领袖,故问题的焦点就不在於叛教者能否悔改,而是那些曾叛教的教会领袖所施行的水礼是否有效,及他们一贯声称的教会代表性了;换言之,如今招人质

疑的不是个别的基督徒的真实性,而是圣礼与教会的合法性。当时,在迦太基有一位信徒名叫多纳徒(Donatus,约355逝世),他宣称曾经犯罪的教士所施行的圣礼是无效的,而失却圣洁本

质的教会也不复是教会了。多纳徒与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离开教会,另组新的教会,形成多纳徒派(Donatists)。这是另一次严重的教会分裂,对教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多纳徒派对教会造成的困扰绵延了数百年之久。而在神学上为解决多纳徒主义(Donatism)的危机,作出最大贡献的一位教父,就是著名的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有关他的生

平与神学思想,详参第三课)。他曾花了十多年时间,与多纳徒派的信徒辩论,并因此而确立了他的教会论。简单而言,奥古斯丁针对多纳徒主义信徒对教会提出的两个指控——教会是圣洁

的群体及有罪的教士所行的圣礼无效——作出答辩。
  首先,奥古斯丁认为教会最重要的特质是爱而非圣洁。圣洁无疑是教会的理想,但却不可能成为教会的现实;教会永远不该放弃对圣洁的追求,但它现实上却又总会存在著不洁不义的事

情。倘若我们不接纳教会有任何一丝的不洁,动辄以分裂为解决方法,那我们只会将教会不断分裂下去。一些年轻的理想主义者也许对以上的论调没有好感,但我们必须承认,这是极具智慧

与现实的观点。
  其次,奥氏认为圣礼的有效性,端在乎设立圣礼的耶稣基督,而不在乎施行圣礼的人。水礼及圣餐礼是由耶稣基督设立的,所以,圣礼是建立在耶稣基督的权能与命令之上。说个笑话,

倘若圣礼的有效性乃取决於施行圣礼的人的圣洁程度,那当信徒在受水礼时,便应该先查问一下牧师的信德,以免所受的圣礼徒然无效,而非仅是让牧师来查问他的信德了。
  奥氏花了十多年的时间来应付多纳徒派的挑战,在整个过程中不能用任何暴力手段,而必须是心平气和的理性论辩:因为多纳徒派的分裂,并非由於他们犯了甚麽错误,却是因著他们认

定教会容纳犯错误的人,这行动本身是错误的。他们本身是振振有辞、理直气壮的。奥氏建立了一套持平而稳健的教会论,足以回应多纳徒派的提问。

  D.君士坦丁继位及基督教的合法化。
  312年,君土坦丁在麦勒危安桥之役中,获启示靠此基督的名号而得胜。他在313年凯旋归来後,随即协同理吉纽颁布米兰上谕,容许宗教自由,给予基督教合法的地位,从此结束了二百

多年迫害基督教的历史。对於这个帝国的政策的重大转变,历史学家一有不同的解说,他们都有兴趣研究君氏要求罗马全国皈依基督教的,真正原因;一般而言,他们所提出的解说,都是政

治性而非宗教性的。
  事实上,罗马帝国一直奉行君主专制(寡头政治)的政治制度,这与多神主义的宗教思想是难以协调的。专制的君主除了藉政治与军事权力敉平群雄,使自己高高在上之外;他更要为长

期保有这崇高地位与绝对权力,而赋予某个超越的、神圣的理由,於此[君权神授]。正合其所用。古代近东各国的皇帝,几乎无例外地,都用君权神提的观念来拱卫他们的政权。但是,君权

神授的观念又必须以一神主义作为其前提:因为天界若非仅得一位神明,或至少有一位敉平群神的至高主宰,则这位神明可以授权给这位皇帝。另一位天神也可以同时授权给另一位皇帝。天

若有二神,民便可有二主,那君权是否神授便都无所谓了,反正诉诸神明亦不会为皇权是否独一无二提供甚麽有效的支持。所以,多神宗教根本不容许君权神授的观念;绝对的君权若由神授

,授权的本身亦必须是一位绝对的上帝。
  其实柏拉图早已确定万物的源头是一而不是多,而他所提出的绝对理型(Absolute idea)也有强烈的一神主义的色彩,并导致了日後哲学上的一神主义(所谓[中期柏拉图主义] ,

Middleplatonism)。自第二世纪开始,罗马君主亦开始意识到要寻觅一位全能至高的上帝,作高人间君主的终极担保人;他们曾经多番尝试,包括提倡太阳神的崇拜,可是始终没法成功建立

一神信仰,扭转希罗文化长久以来信奉的多神主义。法国一位历史学家杜思里( Par Alain Ducelliar)指出,君氏之所以接受基督教,乃是数世纪以来罗马君主寻求一神宗教的终点。君

氏选择了基督教,作为拱卫君主制度的神圣理论,确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思想。以上的解说相当符合情理。
  一位美国的社会学家华来士(Anthony F.C. Wallace)曾提出所谓[重振运动] Revitalization Movement)的理论,亦有助於我们解释罗马帝国将基督教奉为国教的行动。根据这个理论

,我们可以说,第三世纪罗马的传统文化与宗教已疲惫不堪,无法再为罗马社会提供任何发展的动力,并因此导致许多文化与社会的危机。罗马帝国上至君主下至平民,都知道必须为社会注

入新的元素,使之复苏更新,否则无法脱困;而基督教作为一种生机勃勃的新兴宗教,正好为复兴罗马文化提供所需的精神动力。
  以上两种说法其实是互相呼应的,它们都显示出,世俗君王主要是基於政治的目的,才批准基督教成为合法的宗教;他们也是出於政治的考虑,而进步将基督教奉为国教,用以整合全国

人民的信仰。我们不能期望世俗君王会单纯以宗教的考虑去接纳一种信仰。因为个人皈依某个宗教,可以是私人的行为,也可以是纯粹的宗教决定;但批准某个宗教成为合法宗教就一定是政

治的行为,而政治行为怀有政治目的,最理所当然的事。我们毋须认同政治人物的政治动机,却也毋须因其动机之不纯正,而否定他们所带来的成果。简言之,君土坦丁不可能因著爱主缘故

,而将基督教奉为国教。
  君氏本人对基督教信奉到甚麽程度,实在是启人疑窦的。终其一生,他仍向太阳神献祭,而在临终前才接受基督教水礼。无论如何,他将基督教定为合法的宗教,并逐渐促使其攀升至国

教的地位,对基督教日後的发展形态,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E.国教的建立。
  君士坦丁在位期间,已有计划地取缔异教活动,包括私人献祭,关闭一些敌对基督教的庙宇,为基督教臻受国教的位置而铺路。君氏又委任基督徒为政府顾问,免去教士扪的兵役及其他

政治任务,他的儿子也是接受基督教教育的。由於当时信奉传统异教的人为数甚多,所以君氏也不可能一下子作出大变动;他只是逐步增加基督教的影响力,并以各样方法诱导人改信基督教

。例如326年,时值君氏庆祝其登位二十周年,士兵们在邱彼特(Jupiter)神庙拜祭,为皇帝祝颂。此举触怒了君氏,他随即严责士兵此行动不当;但因此却惹起贵族们的哗然,他们质问皇

帝是否全面背弃了罗马传统的文化和宗教。我们看到,君氏在此期间采取较飘忽的做法:一方面公开反对异教,另方面又长期允准异教存在;他既推举基督教,但同时又不敢贸然将之升格为

国教。
  君氏的儿子君士坦丢(Constantius,337-361)即位後,开始执行较激烈的压抑异教的政策,包括在357年,挪掉国会的胜利祭坛。由於君士坦丢末几逝世,帝位由君氏之侄犹利安(

Julian)继任(361年)他锐意要复兴传统的希罗宗教,并禁止基督徒在学校教授文学。这可以说是传统异教信仰的反弹,并妨碍罗马帝国将基督教国教化;不过,这并未对基督教的发展造成

太大的妨碍,特别是在民间,基督教已逐渐普及,成了人民最主要的宗教信仁仰,而异教信仰则逃不了式微的命运。在犹利安死後,基督教迅速重夺社会上的压倒性优势。授著是格拉典(

Gratian, 349-379)及提阿多修一世(Thcodosius I, 379-395)相继当政,在米兰主教安波罗修(Ambrose of Milan,参页 110-111)的大力推动下,一切异教正式被官方全面禁止。经

历四个世纪的艰苦奋斗,基督教终於成为罗马帝国唯一合法的宗教。


  IV.政教关系的适应.
  A.从小教派变成教会。
  基督教成为国教,对其存在的形态自然产生巨大的影响;简言之,教会已从小教派(Sect)一变而成为教会(Chuch )了。
  初期教会活在一个不友善的政治环境之下,只能关注到如何保存及开拓其生存与传福音的空间,无法主动地为它与主流的社会和文化的关系,作出任何的界定;外在的政治与社会的限制

逐渐内化为信徒的自我限制,以致他们普遍存着一种辩护及防御性的心态,对外间事物采取怀疑与排斥的态度,敌我分明,排他性极强。初期教会对现世的看法非常消极,完全否认其中有任

何正面的信仰意义,遑论妄想教会可以成为社会上的主流声音,影响主流文化了。教会要在社会中寻求生存空间,这是它与社会唯一的接触点。
  可是当基督教成为社会上的主流信仰後,便得对各样公众和社会的问题表态;作为社会建制的一部分,它要肩负在建制内的责任,这是[在朝] 与[在野] 的分别所在。通缉犯当然不用对

司法制度公开表态,但立法与执法人员则需有明确的立场和观点,这正是他们职责所在呢!基督教既然是[在朝]之身,便须对政治、社会、文化等公众问题,有一套清晰而正面的观点,用以

教导信徒,并指导社会发展了。基督教从社会的边缘,逐渐挪移至社会的中心,信仰的涵括面愈来愈大。
  与此同时,基督教亦逐渐由神秘宗教(Mystical Religion)的形态,过渡成为实证宗教(Positive Religion)。世界上大多数的宗教都是神秘宗教,中国的道教是其中之一。所谓神秘

宗教,主要不是指某个宗教的教主行踪诡秘,也不是说它们的教义与礼仪的神秘色彩浓厚、莫测高深;这是社会学的一个专有名词,意思是该个宗教的教义与活动可以与现实世界毫无关系。神

秘宗教有其独特的关注点、语言及思维模式,毋须对现世说话,它有咱家独有的一套信仰模式与信仰赖以实践的生活世界。今天不少基督徒将基督教看为一种神秘宗教,其中以灵恩派在这方

面的倾向最为明显。譬如说,他们将上帝的国这个具有集体性(政治的、历史的)含义的观念,沦落为只与个人层面相关的医病、赶鬼;上帝的大能与公义,从此只在个别的信徒身上彰显,

而与社会、文化及历史无涉,这无疑是一个悲剧性的转向。我们必须问的是:上帝的国在公众生活中还有甚么意义?除了个人的生命外,还有甚麽地方可以让人窥见上帝的大能?。
  实证宗教的意思是: 信仰内容需要与人间的社会、知识对话,信仰需要面迎不同学科对它的挑战,信仰有责任面对人世间各种现实问题的质询。当然,这不是说我们一定能够提供人人满

意的答案,但至少我们知道教会责无旁贷,不能回避。教会无疑有它自身独有的使命,不该与任何人间组织挂钩,但它得确认这个世界是它实践福音使命的唯一场景,而它所传递的非政治性

的福音还是有政治性的含义和後果的。教会固然有它独有的信息,不能与任何人间智慧和学说相类比,但这个信息却得用人能明白的语言表达出来,并且必须与人间智慧与学说对话,挑战它

们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这是[小教派] 与[教会] 之间的分别所在。

  B.信徒人数的上升。
  与此同时,教会需要面对信徒人数大幅上升的问题。过去人们都是个别地(或以家族为单位)接受基督教信仰,他们只会考虑所属社群对其信仰抉择所产生的阻力,以及信仰抉择对其群

体关系所造成的破坏,而不会出现所属社群迫使他们接受基督教的情况;不管实际人数有多少,基督徒永远属於社会上的少数族类。可是,一旦基督教成为国教以後,情况便大大不同了。每

个市民都自动成为[基督徒] ,做基督徒成了唯一的、理所当然的抉择,甚至是毋庸抉择的(当婴孩洗礼的习惯逐渐普及以後,个人根本不用举手决志)。一个毋庸个人严肃思索、郑重抉择的

信仰,自然甚难成为个人主动的信仰;信仰很多时变为传统习俗,恪守一套套宗教礼仪与社会道德等客观的外在规范,取代了个人召命的寻索。
  信徒人数增加,不可避免地导致信徒素质下降。正如当教育普及时,学生的平均素质也会随之下降一样。这不是说在第四世纪以後,教会便再没有甘愿为主摆上一切的信徒,或在绝对数

值上这样忠贞的信徒人数大降;而是说教会成员的信仰表现的平均数值因基数的扩大而下降了。举例而言,倘若某个教会奉行精英主义,专门吸纳热心爱主、年轻有为的信徒人会,那聚会气

氛当然是朝气勃勃了,牧者也可以对信徒有较严苛的要求;但现实的教会总不可能只收纳有干劲的信徒吧!要是它无法拒绝那些[後座信徒]、恒常待人照顾的[第三世界信徒]。加入它的行列

,则要在整体会众中坚持严格的信仰要求,便不是容易的事了。所以,说第四世纪後基督徒的平均素质下降,只是描述一个无可避免的事实,绝无任何贬意。
  当然,要是信仰是毋须付上太大的代价去获得的,个人的信仰态度通常便会较为轻率,信徒素质亦可能因此被拖低了。信仰的代价与信徒素质往往是成正比的: 代价愈高,素质愈好;代

价愈低。素质愈差。在逼迫时期,人对接纳基督教与否,总是持非常小心谨慎的态度,因这是关乎生死的抉择,他们要变卖一切家富才能将珍珠购进来;但在基督教合法化甚或成为国教的时

期,成为基督徒再没有必须缴付的政治或社会性的代价,信耶稣被视作有赚无赔的投资,信仰自然亦变得廉价了。
  信徒人数急增,原有的个别小团体的教会模式不复能吸纳所有新加入者,代之而兴的是牧区(parish)观念的出现。教会不再以建筑物或固定的群体来分野,而是以地区作为与别的教会

的分界。
  反正人人都是信徒,教会不仅是在某个地方的一个信徒团体,而是该行政地区的教会建制了;如是考,教会组织与国家的行政组织宜接挂钩,所谓教区(diocese)、教省(province),

就是依循著罗马帝国的地方行政单位而建的。牧区的出现,大大改变了教会的模式与运作,也改变了信徒间的肢体关系。

  C.国家对宗教事务的影响。
  政教分离是西方在十八世纪以後,才臻成熟的观念,在此之前任何文化与社会里,政治和宗教都是密切相关的。作为一个全能而又权力无限的政府,当然会将手伸展到宗教事务上,要不

是打击,就是控制和利用;而在世俗主义尚未为人普遍认识以前,宗教亦不会被人视作私人或个人权利范围内的事,与社会大众及政府无关。所以,当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以後,政府便

开始对教会事务有所监控,而政教关系与两者权力的此消彼长,亦成了此时期乃至中世纪教会历史的重要课题。
  正如前面所述,君氏等罗马皇帝之所以将基督教合法化及进而将之国教化,并非基於宗教上的动机,而纯粹是出於政治上的考虑。因此,政府当然会对教会有若干的政治期望,特别是要

求它在社会上扮演统合人民的角色,在精神上形构向心力的作用。『团结合一』从此不仅是信仰上的要求,更是一桩政治任务。我们看到,君氏非常关注教会在神学上的争论,惟恐其会带来

教会乃至社会的分裂,以致它不独达不到统合人民的任务,反成了分裂社会的因素。在历次为解决神学争论而召开的大公会议里,君王都发挥了相当的作用,譬如君氏本人便亲自出席了尼西

亚会议的开幕礼;嗣後有关亚流主义的神学争论,君王都有介入,甚至出动军队来镇压异端。
  不过,我们不要过分夸大君王在神学争论与教义建构上的影响力。事实上,那时候的君王大半是文盲,根本就不明白教会领袖所争论的那些高度概念化与技术性的议题,又如何能参与神

学的建构呢?所以,君王介入宗教事务,纯粹出於政治考虑,他们希望国家团结,最忌教会因宗教问题而分裂;他们亦不会偏袒任何派别,而是看风驶舵,站在主流派那里,并镇压少数派的

不同声音。他们甚至运用政治与军事力量,强迫少数派放弃自己的立场,与主流派重归於一。许多时候,当大公会议就某个神学议题作出表决後,君王便立刻派兵去镇压投票失败的那一小撮

人。
  除了神学争论以外,政府对教会的日常事务,也有不同程度的介入和干预。

  D.宗教兼容的问题。
  由於罗马帝国由异教文化一下子进到基督教文化,在转折的阶段无疑有许多要作出适度妥协的地方。例如,基督教不可能一下子废除社会治习多年的风俗习惯,全面改造人民的思想与行

为模式;这不仅是教会有没有如此大的影响力的问题,而是就算教会可以废除旧有的种种礼仪习俗,它也无法即时建造出新的礼仪风俗,以为替代。所以,尽管几乎所有旧有的风俗习惯都与

异教崇拜有若干关连,教会也接纳了它们的大部分,或至少保存其礼仪形式,而改换其中的宗教含义。换言之,教会不是要尽数取缔传统的习俗,而是要圣化它们,将之基督教化。正如我们

在信主以後,也不能立即摒弃与中国传统节期有关的文化习俗;虽然我们知道差不多每个传统节日都与偶像崇拜有密切关系,如春节贴挥春、端午节吃粽子等,但甚少有基督徒会鼓吹将所有

传统习俗悉数扬弃,而多主张将它们基督教化,为这些行为赋予一套切合信仰的宗教意义。
  当时,将传统希罗文化基督教化的其中一个例子,就是用太阳神纪念日作为庆祝圣诞节的日子。有关将圣诞节定为12月25日的记录,最早见於336年。後来,各地教会逐渐将这日定为耶稣

基督诞生的日子。为何将圣诞节定於12月25日呢?其中一个解释是:因为 12月22日是冬至日,即北半球夜间最长、日照最短的一天,冬至过後,日照逐渐延长了;所以,[12月25日]带有人间

黑暗开始为光明所征服的意思。基督教称耶稣基督为光明之子,人世间的苦罪与黑暗,因耶稣基督的降世,而逐渐被击退。今天有部分教会拒绝庆祝圣诞节,因为他们认为圣诞节的日期原是

异教的节日。但我认为,圣经既然没有明言耶稣是在哪一天出生,而他的出生对人类又是如此重要,与其因不知道是哪天而乾脆不予纪念,不如约定俗成一个日子,用以庆祝耶稣基督降世,

这该不算是坏事吧!
  东方教会一般定於1月6日为基督诞生的日子。西方教会则沿用12月25日,而将1月6日定为主显节。
  此外,只要与圣经不直接相冲突的,一般信徒也将他们过去崇拜异教神明的形式,挪用到基督教的礼仪中,例如在崇拜中使用洋烛、香等。我们必须了解,对绝大多数文盲的人而言,教

义与神学概念都是遥不可及的东西,信仰就是践行一套固定的礼仪,故他们的宗教感情亦总是与这套礼仪行为纠缠在一起的;他们由异教崇拜转至皈依基督教,最大的意义就是改换了崇拜的

对象,其馀则不会有太大的分别。他们用旧有的方式去敬拜新的上帝。
  更有甚者,不少信徒将他们昔日对异教神明的信仰,转移至马利亚及由教会确立的圣人身上。因为无形无体的上帝实在是那些缺乏思维能力的人所难以掌握的,要是不能为上帝直接造像

,那他们便只好为马利亚及圣人造像,藉以表达个人的宗教感情了。有关向圣人敬礼的传统的起源,前文已曾提及;在第五世纪,不少新盖的教堂是建造在殉道士及圣人的坟茔之上,这些地

方成了当地供人朝圣的圣地。教会的圣人逐渐取代了异教神只的原有位置,成为个人或社群的守护者,主保(守护圣人)的观念开始出现,(例如罗马城便是由彼得及保罗两大使徒所亲自守

护的,据说他们在此地殉道。)其中对马利亚崇拜的传统发展得尤为快速,在埃及的伊西斯(Isis)的信徒,首先称马利亚为[上帝之母],这称号在第五世纪引起了一场重要的神学争论。

  E.心态上的转变。
  基督教在短短数十年间,由备受迫害的宗教一变而为国教,除了在组织与教会生活上产生重大的变化外,心态上的变化也是不可忽视的。
  首先,教会成了建制的一部分,担当著重要的社会角色。教会获得社会的肯定,进人权力架构,并可运用政治力量,透过制度层次的兴革,来促成某个信仰目标。如此,教会再不是无能

者,也不再经历到耶稣与保罗所说的被世界所弃绝、被人视为渣滓与愚者:反之,它是社会的主流、人民的大多数,是大有荣耀与权能的组织。各种形式的胜利主义思想在教会中孳生。例如

教会打著「将最好的献给主的名号,而追求在建筑与礼仪上的铺张豪奢;教会领袖竞相与上层社会认同交往,远离了普罗大众与贫苦无告者。
  其次,教会也有强烈的征服者的心态,毫不容情地对异教徒展开迫害。基督教受迫害的历史其实不太长,只有三个世纪左右;但基督教迫害异教的历史却很长,例如,伊斯兰教徒及犹太

教徒在欧洲一亘受著严重的排挤与歧视,迫害亦时有发生。我们常常以为伊斯兰教徒对基督徒的迫害严酷。但事实却刚好相反:在许多伊斯兰教国家,基督教能保存千多年而不堕;但基督教

国家却不大能容忍伊斯兰教徒的存在。
  最後,教会亦由初期广泛持守的前干禧年末世论,转到後来的无干禧年末世论。个中最大的分别,是其对现世的态度:无干禧年论者不强调今生与来世存在著一个断层,而相信两个时期

有相当的连续性;他们也对现世的参与有较正面的看法,相信现世事务内蕴著属灵的价值和意义。无干禧年末世论的普及,正反映出教会在国教化後心态上的改变。
  
  讨论问题:
  1.基督教在最初的三个世纪,面对著严酷的政治与社会迫害,试分析个中的原因。
  」.严酷的政治与社会迫害,对基督教的发展产生了怎样的正面和负面影响?试分别评论之。
  3. 初期教会对是否接纳那些於政治迫害中叛教的教士或信徒,产生严重的分歧,甚至因而分裂;你对此课题有何个人的看法?
  4.罗马帝国在迫害基督教数百年後,君土坦丁即位时为何一改态度,接纳基督教为国教?试解释之。
  5.明显地,政府领袖对宗教的看法是从功利的角度箸眼昀,这与教会的自我理解极不相同:那教会该如何协调其与政府(或公众)的不同要求与期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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