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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上的第二句话:应许
作者/来源:琼 文章编辑:南山 添加时间:2006-3-28 12: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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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43
1.主耶稣又称为阿们(启3:14;林后1:20)
主耶稣对人们讲话的时候,特别是当祂宣告重要的真理的时候,常常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这“实实在在”原文就是“阿们、阿们!”这阿们的意思就是“实在、真确。”
在启示录里,我们看到,主耶稣的名字又称为“阿们。”这说明祂永不改变、信实可靠。
为什么主耶稣常常要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呢”?这就是说,祂所说的真理,是不改变的真理。祂的应许都是信实可靠的,是必定要兑现的。相比之下,我们人常常有许多虚谎,所说的话常代着许多不真实的因素,对别人的应许也常带不够真实的因素。即使我们主观愿望没有虚假,但应许的实现常会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以致实现的时候就打了很大的折扣或者根本就无法实现。但是我们的主是天地万物的主宰,是全能的神,祂本身就是真理,祂一切的应许都是按真理应许的,所以必定都是阿们的。
主在十字架上所说的第二句话,就是应许我们,无论我们的罪恶有多大,只要我们肯悔改,接受这位钉十字架的耶稣做我们的救主,我们就能得救。这应许是千真万确的,是阿们,是立刻就可以兑现的。
2.何时信主,何时即得救(民21:9;约3:14,5:24;罗5:1-2)
那个钉在十字架上的强盗,听到了主在十字架位钉死祂的人祷告,发出了赦免的恩典,他的心受到感动,于是在主面前悔改,求告主说:“耶稣阿,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纪念我。”主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请注意主所说的“今天”这个词。我们蒙恩得救是今天的事,并不是等到他得国的时候,也不是将来或永世里才获得的恩典。
能得救就是今天的事,重生也是地上的大事。大家还记得主耶稣对尼哥底母谈重生的时候曾说了一句话:“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这地上的事是指着重生说的。可见,我们得救是今天的事,重生也使在地上的事。
我们得救重生后,我们内心是知道的,首先是有了赦罪的平安,同时又开始与神的性情有分;对一切的罪恶试探开始厌恶,对听道、唱诗、读经、祷告开始有喜爱,这一切都表明了我们里面有了新的生命。圣灵又在我们里面印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8:16)。
有一些传道人喜欢问信徒:“你得救了吗?”“你重生了没有?”对于这一类问题,有些信徒能够很清楚地回答;但不少信徒却是相当为难,说:“已经得救了。”似乎没有什么明显的凭据,怕说过了主不喜欢;若说:“还没有。”似乎于心不忍,怎能说主还没有拯救我呢?因此心里心理作难,不敢启齿。其实,我们每一个信主的人,只要认识自己是罪人,接受主耶稣作自己的救主,什么时候相信,什么时候就得救。记住主的话:“今天!”
3.十字架使乐园得以恢复(创3:23-24;启2:7;林后12:4)
自从我们的始祖亚当夏娃犯罪后,他们被逐相互了乐园,神在乐园边安设了基璐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的剑把乐园关闭了,从那时开始,圣经中除了先知说预言以外,不再提乐园的事,直到主耶稣被钉十字架,乐园才重新开放。主耶稣对悔改的强盗说:“今天你要和我一同在乐园里了。”很清楚地告诉我们,只有主的十字架解决了罪的问题,乐园就得以恢复,我们靠着十字架的救恩才能回到乐园里去。旧约时代的众圣徒,他们死的时候不能立刻到乐园里去/雅各说:“我必悲悲惨惨下阴间……”(创37:35,44:29)主耶稣也曾说过财主与拉撒路的比喻,未提到亚伯拉罕在乐园里。只有到主被钉十字架了,“乐园”这个名词才重新提起,而且应许那强盗当天就可以进入乐园了。我们甚至可以说,这个强盗竟是新约时代第一个与主同进乐园的人(太21:31)。啊!何等希奇的救恩!
一个人活在世界上,为什么会痛苦、疾病、苦闷、忧虑、眼泪、叹息?人世间为什么充满了尔虞我诈、天灾人祸、战争仇恨?原因是我们的祖宗犯罪后。乐园关闭了,地上的乐园消失了!要想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只有接受耶稣基督的的十字架。只有十字架才能解决罪的问题,只有主的救恩才能使乐园得到恢复。
4.耶稣同在就是乐园(创1:26,2:8;诗23:4)
主对那悔改的强盗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请弟兄姊妹注意主所说:“你要同我在乐园”这几个字,告诉我们到底什么是乐园?是不是因为里面四季常春,花香宜人?是不是因为里面人们彼此相爱、万物相亲?是不是因为那里有生命河、生命树和许许多多的黄金、珍珠与玛瑙?这一切虽然很好,但乐园之所以成为乐园,主要是有主同在,神与人同住,耶和华 神常园中行走,与亚当亲近。因为我们的神又称为以马内利的神。
我们蒙恩得救,最大的福祉就是有主同在,这就是乐园!假如乐园里没有耶稣,天堂里没有为我们舍命的主,即使到处是黄金街,碧玉城,又有什么意思呢?乐园乐在哪里呢?就乐在有耶稣同在;天堂美在什么地方?就美在钉十字架的主为我们永远的依归。我们基督徒得救以后,主就在我们的心灵造了一个属灵的小乐园,主常在我们的心中与我们同在。我们许多人未信主以前,内心世界如同一个小战场,经常是硝烟弥漫;又如同小菜场、百货店,货出货进、人来人往;又如同银行和钱庄,整天是计算多少钞票的进出,算盘打得噼啪响。又有些人内心如同法院和监牢,始终关着他的对头,判定无期徒刑,不肯稍加怜悯或释放。啊!这种内心的黑暗与痛苦、混乱与荒唐,只有信靠主耶稣,才把这败坏的心田转变成有主同在的乐园!
有一首赞美诗说:“耶稣同在,就是天堂。”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
5.各人都得吃自己的果子(赛3:10--11;撒下12:5--6)
这个悔改的强盗,虽然是得救了,但是有一件事一般人不易理解,既然他已经得救,主已经担当了他的罪,为什么主不让他从十字架上下来呢?为什么还要继续受到处死的刑罚?
有一个真理我们必须明白:就是每个人都要吃自己行为的果子(耶6:19;赛3:10)。犯了罪,就得受罪恶的报应!种什么收什么,这是不变的真理。即使如此,也许会有人说,那我还信耶稣作什么呢?信了耶稣还照样要吃自己行为的果子,跟那个不悔改的强盗又有什么两样?是的,在世人的眼中看来,两个强盗都是一样处死,一样受刑;但在永世里却不太一样,因为死后还有审判,使永生于永死的审判,两个强盗就迥然不同乐。
同时还有一点必须清楚:我们认罪悔改以后,罪债在神面前是赦免了,但在人面前还有人的债,必须对付清楚。罪债对付了,就不用再吃那罪的果子,所以我们一个真正悔改信主的人,必须对付一切罪债,亏欠人的必须还清,得罪人的必须请他原谅宽恕;这样,我们的罪不仅在神面前得了赦免,在人的面前也得了解决,就不存在吃自己果子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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